加强河长制工作推进河长制推进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1-02-28  来源:情况报告  阅读:

【加强河长制工作推进】河长制推进工作情况汇报5篇

河长制推进工作情况汇报 1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同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

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

按照省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县、乡、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梳理确定了《同德县县、乡、村三级责任河长名录》,确定县级河长7名(1名总河长、1名副总河长、5名责任河长),乡级河长6名,村级河长67名,分属21个成员单位和67个行政村,范围覆盖26条河的上下游、左右岸,构成了县乡村的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各级“河长”名单均在政府网站公布,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同时,设立了县、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管理人员。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具体负责全县“河长制”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先后研究下发了《同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加强全县河道长效管理意见》《同德县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再明确。“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县“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县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乡(镇)“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

根据《防洪法》等有关法规,成立了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河道清障联合行动,对全县7座涉及河道砂场进行整治,其中,科加二、三、四社砂石料场存在超挖情况,现已责令停业整顿,其余4处砂石料堆放场已划定行洪红线,保证了河道行洪安全;截至目前,河道垃圾整治工作已累计动用铲车、运输车25车次,组织干部职工及农民工300人次,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填埋河道垃圾约15吨,河道环境进一步得到了改善;另外,对未办理环评报告的巴沟电站、戈迈一级电站及牧场电站已下达整改通知书,现停产整顿;对4座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水电站已补发取水许可证。同时,对同德县星月屠宰场排放污水问题,已责令关停;青海正旺草源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正在全面升级改造,待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方能运行。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工作氛围。

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高频率、大张旗鼓的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河道采砂专项治理等工作深入人心,家户喻晓,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拟在河段分界处设立河长公示牌120个,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和责任区域,目前,120个河长制公示牌正在加紧制作当中。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围绕全州实施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抓好我县境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划,不断健全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推进生态和水资源综合治理,强化行政监管执法,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县、乡“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人员和经费。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大力加强县、乡、村“河长制”建设,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督促“专管员、保洁员、巡查员”三员落实到位。及时出台“河长制”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农村河道治水实施方案。二是根据各乡镇实际,依照本辖区内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一河一策”。尽快完成制作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三是加大污染源治理。着力加大水污染整治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平稳,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着力加大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全面落实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规划,严格执行养殖场排放不达标“黑名单”制度。着力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巡查制度。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2

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美丽衡阳”的具体行动。我区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流覆盖情况

按照省、市方案,划定我区列入河长制管理的长度5km以上河流共5条,分别是龙荫港、乌石铺、金月港、新村港及石子江。我区结合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及环境保护的需要,主动加压提标,增加了长度2km以上溪河9条,分别是灯山河、龙凤溪、大港子、小港子、杏溪港、罗渡港、石牌溪、石涧溪、观音溪,共14条,占全区河流总数的100%,实现了全覆盖。

二、工作进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全面启动推行河长制工作后,我区及时传达贯彻,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主要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夯实基础,全面构建河长制工作体系。一是建立区乡村三级河长制。3月20日,区级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岳办发[2017]17号),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细化管理层次,搭建区、乡、村落实河长制工作架构。至5月底前,三级河长制基本建成,并根据换届情况进行了调整。区域内3个乡镇(街道),沿河22个行政村(社区)共确定62个河(段)长,实行分级分段管理。二是进行河长公示。区、乡、村三级河长名单5月底已经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示。根据工作需要及河流分段情况,全区拟设置各级河长公示牌43块,并按照5A级景区标识牌标准安排了23万元专门经费用于统一制作,目前采购招标已经完成,正在制作安装中,预计本月底可以全部完成。三是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按照市政府2017年第5次常务会议精神,我区于5月底相继出台了《南岳区县级河道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关于成立南岳区河道管理联合执法队的通知》,正式组建了由水利牵头,公安、环保、国土、综合执法、农办、环卫等部门参与的县级河道管理联合执法队伍。截至目前,联合执法队共组织巡查21次,出动执法人员89人次,制止涉河违法行为6起,查办涉河案件1起,取得了初步成效。四是开展河流普查及一河一策试点。为摸清底数,区河长办对域内14条河流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登记造册,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分别建立了档案;针对河道各自情况不同的实际,财政安排24万元专项经费开展“一河一策”试点工作,目前已聘请专业机构对龙荫港试点河流进行调查。

(二)突出重点,开展水环境专项治理。一是实行流域内全面禁采。我区河流短小,考虑采砂对环境地貌影响较大,河道砂石资源已禁采多年,但近来砂石价格上涨导致违法偷采、沿河洗砂现象开始出现。区政府及时部署了专项整治行动,组织联合执法队伍严厉打击取缔,有效维护了河道秩序。二是开展涉河湖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清理整治非法取水、排污、设障、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截至目前,累计截污改排各类污水排口15处22个,取缔封堵非法排污口15个,取缔水源地农家乐3家,整治沿河农贸市场1座。三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继续推进兴隆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项目,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等工程已动工建设,全面取缔水源保护区内排污点。四是持续做好河道保洁。坚持把河道保洁工作纳入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城区河道清淤清障工作,以乡镇为主体、有关责任部门配合方式落实农村河道保洁任务,河道环境卫生总体良好。

三、下阶段工作设想

一是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是统筹协调治理力量。既要分级管理,又要强化配合,围绕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加强部门与乡镇间的理解和配合,协调好各方力量同步治污,共同做好河流治理工作。

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经常性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涉河违法行为。

四是开展试点河流整治。根据“一河一策”试点河流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计划,按照“分类部署、分级负责、区域协同、整河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整治工作。

五是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全河长制考核机制,合理确定工作考核指标与水质考核指标任务,强化督查和问责,切实保证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四、相关建议

1、河长办机构配置需要进一步政策支持。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河长办是常设机构,目前区、乡两级河长办根据工作方案进行了设置,但机构规格、人员配备缺少指导性意见,基层执行存在困难。建议市级出台详细意见,指导基层河长办机构进行“三定”。

2、经费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河长制工作系统性强,点多、线长、面广,既要掌握情况、发现问题,但更关键的是要解决问题。在解决日常管理工作投入的同时,更需要专项工作预算投入,仅靠地方财政解决难度较大。建议市级统筹考虑,结合河流普查情况安排必要资金解决计划,加大专项经费支持力度。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3

一、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1、编制了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全面推进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

2、编制了2018年水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一是1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实施垃圾收集处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正在编制实施方案;二是石台县县域污水处理PPP项目,主要包括城区污水管网、蓬莱仙洞污水管网、石台县老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建设、人民路、曙光路改造提升工程和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实现4个乡镇建成区和23个中心村的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移交运营,并全面启动3个乡镇建成区和55个中心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准备评审;三是水流域环境治理项目,黄湓河(小河段)防洪治理工程、秋浦河防洪治理工程(Ⅱ期),主要实施河道清淤整治,护岸生态整治;四是城区备用水源地工程项目,实施新建蓄水工程、铺设管道、水源整治,应溪塥已建成,管道铺设准备招投标;五是县城二水厂供水规范化建设,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18年底完成。

二、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1、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及“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并已下发了《石台县关于开展危险废物及“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石环委办[2018]11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及任务,县环保局成立四个督查组,组长分别由县环保4名局领导担任,对各乡镇划片包干督查,进行现场指导督查。共排查出涉危险废物企业1家、涉“小散乱污”企业26家,已经全部完成对27家企业的环境调查取证(制作笔录、提取书证)和下达环境监察通知,告知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限整改,目前涉危险废物(申达照明)已完成整改;26家“小散乱污”正在整改推进中。

2、根据《关于组织千名干部群众开展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工作,全县累计投入4455余人次,启用3台无人机空中巡查,排查问题283个,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9个、生活垃圾79个、建筑垃圾138个、生产物料27个、建筑材料及其他30个,已整改281个,正在整改2个,定于5月4日完成。

3、开展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日常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认真排查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严格依法查处。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两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七都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两家都已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划分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分别报经省、市政府批准,并设置了保护区标志牌和警示牌,完善水源地安全保护制度,排查中未发现安全隐患、未发生突发性饮用水安全事故。确保了饮用水安全。

三、加强地表水和饮用水水质监测管理

根据《石台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对县域内三大河流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水质聘请了第三方开展了水质监测,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截止目前,我县三大河流和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都在市要求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四、加强水环境监管

根据石台县水功能区规划要求,严把环评准入关,规范化建设入河排污口,目前秋浦河水系现有排污口4个,分别为:红太阳集团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游客接待中心、城防工程排涝站和石台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其中城防工程排涝站污水已于2017年12月截流疏导进污水管网,进一步规范了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同时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严格查处偷排、漏排、不达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排查未发现重大河流边涉水企业排污口及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未发生水污染突发性事件。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固体危险废物和饮用水源地安全监管,避免固体危险废物对水环境造成破坏影响,确保饮用水安全。

 

 

2、继续严把涉水项目准入关。对选址涉及生态红线、不符合生态功能区规划、产业政策、总量减排、环境质量要求的项目,一律实施禁批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3、强化环境监管常态化。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镇、村环境监管责任。

4、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督促各项排查问题的整改。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4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河长制”要求,我镇结合镇情况,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各级河长,逐级压实责任,促进河湖管护水平不断提升,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省级骨干河道5条:分别是上官河、下官河、白涂河、渭水河、海沟河;省级湖荡5个:分别是得胜湖、蜈蚣湖、平旺湖、乌巾荡、林湖荡;镇级河道8条:分别是土桥河、分圩河、澄河、横河、斜河、蒋沟河、主干河、五深沟;村级河道794条。三级河道总长412.5公里。河湖众多,加之紧邻市区、景区,管护工作量大。

二、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责任体系。结合分线蹲村情况,对全镇区域内5条省级骨干河道、5个省级湖荡、8条镇级河道、794条村级河道全部明确河长、段河长和挂钩单位,镇领导干部带头,主动认领挂钩河道,与村一起制定河道管护工作方案,同时记好河长巡查日记。

(二)是落实长效机制。将“河长制”的推行与村庄环境“六位一体”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实行“河长”与河道保洁员联动考核,年初镇蹲村机关干部、行政村负责人以及保洁员分别缴纳水环境整治考核保证金,镇每季度组织对水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前10名的除了发放考核资金外,镇财政进行配套奖励,对排名考核倒数的3个行政村通报批评,并扣除考核保证金,进行严肃问责,通过严考实评全面提升管护水平。投入25万元对省市级河道实行社会化公开招标,保证全镇水环境管护全覆盖。

(三)、是实施生态修复。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及村庄河道原则不再发包养殖,提倡“互养”模式,对其他河道需要发包,必须提交河长制制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资源中心平台公开发包。积极开展河道疏浚,有计划推进黑臭河道整治,打造岸绿、水净的优美河湖环境。

(四)、是深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263”专项整治,在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关闭的基础上,加快腾空棚舍的拆除。提高联合执法巡查频次,坚决杜绝新上畜禽养殖项目和小橡塑违法排污反弹。对各级河道沿岸的沙石码头、违章搭建、挖翻种植等进行专项整治,同时突出重点河道上下官河的渔网渔簖等捕鱼设施的拆除,保证水系畅通。以水美乡镇创建为抓手,培树一批水美村庄典型,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相关建议

上下官河在我镇境内,紧依城区,全长13公里,又是省级航道,水环境管护要求高,任务重。建议市级部门在打捞机械的配备、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于倾斜。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5

2017年,在上级各部门的带领下,万古乡按照全区河长制工作的方案和总体要求,科学计划,精心组织,统筹协调,联合辖区内涉及4个行政村对清漪湖进行集中整治,合力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加大钟滩河流域支流的治理,确保清漪湖水体的水质达标。现将我乡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情况简介

清漪湖地处万古乡和新店镇接壤处,库容300万立方米;按照上级布署,实行举一反三开展梳理,因钟滩河整个流域的水体均进入清漪湖,故而将乡级河流钟滩河流域整体纳入清漪湖涉及面来进行治理和管理,钟滩河在万古乡境内有两段,一段始于莫家村二组杨天雄家外,经九间楼村,汇于磨子桥,长约2000米;另一段始于红草村六组,经柏枝桥汇于磨子桥,长约2000米;磨子桥经钟滩村到钟滩一组刘万富家外进入清漪湖。

二、开展工作情况

在上级领导的指示下,按照河长制有关工作精神,对清漪湖及上游钟滩河流域支流的治理工作,万古乡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乡级召开大小专题会议9次,宣传落实河长制,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目标,明确分段、分片区的责任人以及具体工作措施。

2.根据《雅安市名山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雅安市名山区推进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名河领发〔2017〕1号)要求,成立了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领导小组,在全体干部的努力下,共同推进我乡河湖沟渠塘库堰的管理保护工作和“绿美名山”行动计划。

3.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完善了《万古乡河流名录河长信息表》、《万古乡河长制河湖(库)塘划段管理情况表》、《万古乡沟河塘库责任人落实情况登记表》、对河流制定了河长制公示牌并安放就位,明确了责任人及河长职责。

4.根据《雅安市名山区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名山区贯彻落实雅安市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名河办发〔2017〕11号),制定了《万古乡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根据《雅安市名山区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名山区河长巡查制度(试行)>》的通知(名河办发〔2017〕10号),制定了《万古乡河长巡查制度》。并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一河一册”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包括临溪河、名左渠、万星渠、钟滩河等辖区内主要流域。

5.做好摸底调查,开展集中整治。根据河长制方案和要求,对河塘库卫生整治进行摸底调查,结合四项行动、“两学一做”、党员示范行动、“四好村”创建等对清漪湖、钟滩河流域各支流集中进行整治,由乡党委组织6次,由钟滩村组织30余次,清理垃圾攻共计20余吨。乡党委、政府派专人对清漪湖进行常态化保洁。

6.定人定责,将巡查常态化。认真抓好巡查和督查工作建立健全河长巡查制度,坚持河道巡查,并形成记录本作为痕迹化管理重点内容;对重点河段和重要的季节,加强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创新工作模式,除实行村级河长每天开展巡河,乡级河长每周巡河外,并且将巡河时间延伸至全天24小时,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巡查,便于实时掌控河段情况,及时查找污染源头及时采取措施遏制污染扩散并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非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反馈到上级部门,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7.加强流域内养殖场所的整顿,狠抓养殖污染治理

严格执行《雅安市名山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在禁养区内将不再改、扩建若违反,则自愿依法拆,对原有的场所按有关政策要求实行“关、停、并、转”。在限养区内若要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按程序申报。在可养区内则遵从科学规划。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7月31日前对养殖(场)户自身粪便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消化的粪便污水利用抽施粪车运往钟滩村储粪池的每车给予100元的补助,引导养殖户形成习惯。

加强执法监管,对清漪湖、钟滩河两侧2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所已进行了两次养殖情况摸底调查,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心中有数;并与各村和各养殖场(户)签订了养殖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做好相关环保政策宣传。

8.坚持减量增效,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着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深入开展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实施耕地污染治理。

9.结合“四好村”创建,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配套了垃圾收集池,在清漪湖沿岸及茶园绿道沿线安装了与旅游相融合的垃圾桶,并率先购置了压缩式垃圾清运车,有效治理清漪湖及其上游垃圾问题。

10.在宣传上狠下功夫,印发河道管理公告,定制安装各类宣传标语广告。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1.经过了几个月的环保攻坚战,大多数村民的环保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仍然有部分村民有乱丢垃圾的现象,导致清漪湖湖面及湖周围仍然会有垃圾

2.全面落实河长制,需要落实专人负责,特别是巡查制度的执行,需要配套相应的资金。

3.在养殖污染治理方面,为了杜绝污染,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所实行关闭政策,若没有硬性的政策支撑或一定的货币补助,以乡镇一级的权限开展工作,预计成效不佳。

4.目前我乡开展环保工作已投入了大量资金,对于捉襟见肘的乡级财政来讲,急需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根据上级阶段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发挥乡村两级河长的作用,加强落实巡查制度,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提高关注度;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原则上各村各段按属地管辖消化,基本实现水域垃圾不随水流外流。

2.已开会安排布置了在月底前,乡村两级河长联合集中开展一次巡河行动。

3.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常抓不懈,做好重点户的监管。

4.之后的各项工作进程,按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安排布署和时间要求进行。

【加强河长制工作推进】河长制推进工作情况汇报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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