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搬迁群众切实做好2018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时间:2021-03-01  来源:广告启事  阅读:

【切实做好搬迁群众】切实做好2018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选8篇

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1

各县(市、区)安委会,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近期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部署,进一步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实、抓细、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督促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9月5日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现场推进会议要求,结合“两节”期间工作特点,召开安全生产专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研判形势,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并安排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市安委会20个综合督查组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对分包县(市、区)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要全面排查整治10 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开展“八查八看”,严格落实领导包联、“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和暗查暗访、追责问责等工作制度,对发现重大风险隐患要拉条挂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严肃查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管监察,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管执法和风险防控,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要组织对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单位,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煤矿、非煤矿山行业领域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防抢任务、抢工期,搞突击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切实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基建矿井及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和监控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非煤矿山企业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冒顶、透水、中毒、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等重特大事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要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要针对烟花爆竹即将进入销售旺季的特点,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要采取各项强力措施,妥善做好已关闭或停产烟花爆竹企业的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处置存放工作。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督促其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必要时要停工整顿。交通运输、旅游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管理工作要放在突出位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中秋假日、“十一”黄金周的特点,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运营工具,严厉查处各种客货运输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要督促检查各类运输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各类违章驾驶行为;全面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防止带病运营。要根据客流量,合理安排车次、航班,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等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责令其一律停止运营;尤其要对全市各类旅游景区内的玻璃栈道(桥)旅游观光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一律停止运营,坚决打击私自开放运营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批把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要特别加强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责令其坚决停产停业整改。民爆器材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铁路无人看守道口要增派人员加强值班和管理,及时监控、掌握各道口情况,全面做好监护道口管理工作。同时,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四、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加强安全提示和舆论引导,鼓励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兑现举报奖励,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对“黑名单”管理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推动隐患问题整改。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监控,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五、做好应急值守,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两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对有关单位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认真组织对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检查针对引发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种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两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及时、如实按程序报告。

水务局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2

各县(区)水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处:

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将至,放假时间长,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根据“两节”期间水利行业特点和各地具体情况,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细化“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狠抓落实。各级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强化重点防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各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各类在建水利工程、供水工程、水利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始终紧盯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各个环节的风险管控,开展硝化、氯化和具有爆炸危险性生产装置、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整治;强化在建工程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督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高边坡以及围堰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自觉主动地查找并整改问题。要充分利用报刊、布告栏、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工程施工、消防、水上旅游交通、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严防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

四、做好节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两节”期间,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工作机制,提高协同应对能力,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细化预案措施,完善保障机制,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处置。

xx市水务局

2018年9月18日

中秋国庆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3

各县(市、区)农机局: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幸福、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省农机局、市政府今年以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以及市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市农机字[2018]x号)、《关于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的通知》(x市农机字[2018]x号)等精神,结合中秋、国庆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监管责任

到目前为止,今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但是农机安全生产任务依然艰巨、重大,落实全年的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仍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因此,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三个必要”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中秋国庆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到岗、到人。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两节”期间,各地要牢固树立“抓安全生产宣传也是抓落实、抓治本”的理念,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舆论声势。结合《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展板和印发资料等形式,普及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广大农民和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深入开展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地农机部门要针对中秋国庆节的特点,结合前期开展的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工作,对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和整改,在中秋国庆节前各地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开展一次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要针对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强治理,消除隐患。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和纠正拖拉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彻底消除各类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不留隐患,彻底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隐患。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中秋、国庆节”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外公布值班电话。当辖区内发生农机事故后,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同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保障信息畅通。各县(市、区)在10月10日前,务必将“中秋国庆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送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支队。

乡镇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4

在“中秋、国庆”即将来临的重要时刻,为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执法责任,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现结合我镇实际,就“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负责人要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重点部位、重点地段、重点岗位,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防范措施,狠抓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村(社区)及镇级各部门要立即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的原则,抓好安全隐患大检查和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活动,认真查找隐患,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坚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一)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节假日是出行的高峰期,同时也是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此,派出所、交管办、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现象;按照“五不出站”的管理规定,加强对车站的源头管理,坚决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加强对双新公路、村道上两、三轮车摩托车、农用四轮车非法载客的查处力度。

(二)食品卫生安全方面

节假日是办宴席的高峰期,加之现在正值秋季,易发生各类肠道传染疾病。为此,各村(社区)和卫生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和监管力度,特别要按照《达州市通川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通区食安办〔2016〕14号)精神,一是严格执行申报备案制度,由各村(社区)安全员现场监管,防止事故发生;二是镇食安办、镇卫生院、工商所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确保节日安全。

(三)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规建办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等施工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隐患明显的工地,要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危险化学品方面

各村(社区)、各涉及单位、部门要针对当前天气情况和汛期特点,部署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一是立足防大汛、抗大灾,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认真落实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的防晒降温等措施,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确保冷却喷淋装置运行正常。二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源的监控,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加强储罐温度、压力监控,认真、及时处置每一个报警讯号。危险化学品库房应确保通风、降温设施完好,化学品规范存放,严格控制存放数量。三是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加强检维修作业环节、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实行动火作业提级审批,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建立健全承包商管理制度,严格承包商施工作业管理,确保检维修施工安全。四是加强停产企业的管理,督促停产企业安排得力人员对生产车间、仓库、罐区、堆场等的巡防值守;加强停产企业开车复工管理,要督导企业对复工方案进行安全评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复工生产。

(五)烟花爆竹安全方面

节假日是群众使用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务必有机联动起来,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关于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通知》(川安委〔2015〕17号)和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实际,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处理,杜绝事故发生。

(六)森林防火和农村用电安全方面

节假日是旅游高峰期,林业站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宣传和监管,严禁火源入林,对高危地段实行分片包干、定人定责、严防死守,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要重点检查是否坚持领导带班和防火值班制度;护林员要加强对森林的巡查;农村用电是否落实专人排查整改,是否有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线路,线路是否老化并及时更换,宣传是否到位。

(七)消防安全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方面

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四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对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八)非煤矿山安全方面

要着重检查矿山采区、露天矿山及排土场高陡边坡治理、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及机械化铲装实行情况,安全标准化建设、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情况等。

(九)地质灾害安全方面

国土所要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预案,对危险地带要落实专人,各村(社区)要随时对地灾滑坡点进行检查(监测),实行24小时值班监控,保持通信畅通,防止事故发生。一旦发生问题要及时疏散人员,并及时报告。

四、大力宣传,加强教育

各村(社区)及镇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大力宣传正反典型,教育和引导企业从业人员争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各级部门单位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

五、加强值守,健全机制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排查安全隐患。节日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预防处置工作,并制定好预案,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重点企业: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我省一系列重大活动即将举办。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我省一系列重大活动也将于近期举办,公众活动增多,群众出行频繁,安全生产压力增大,是事故易发、多发期,也是高度敏感期。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针对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周密研究部署,从严从细抓好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广大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在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二、强化隐患排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围绕“防事故、保稳定”的工作目标,坚持重心向下、关口前移,强化超强防范,继续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分析预判节日期间车流、客流形势,盯紧客车、旅游车(船)、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突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以及农村地区等重点路段,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防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严防发生长距离、大范围的道路交通拥堵。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节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由节庆活动的主办方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活动审批部门要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对各类场所、设施的安全监管。质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带有危险性各种大型游乐设备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假期消防安全特点,加强对餐饮娱乐、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三、强化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省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统一部署,从9月18日起到9月底,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盯守。要加大对高危行业企业和已责令关闭、停产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严防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违法违规生产酿成事故。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加强应急值守,进一步提高应急防范能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辆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提示性信息。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等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镇人民政府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6

各村(社区)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的“中秋”“国庆”佳节,现就做好2018年“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式,提高政治站位,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中秋”“国庆”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密集,公众活动丰富,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期,安全生产任务异常艰巨。为此,各村(社区)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守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时刻做到警钟长鸣。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各级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化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平安。

二、突出重点,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各村(社区)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以水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电源设施、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道路交通等为重点,认真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强化整改落实和安全保障。

三、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村(社区)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力量,做好人员物资装备储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各村(社区)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要做好节前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节日期间值班情况等各项工作。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切实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有关企业:

2018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势必剧增,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持续高位运行,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庆、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部署的攻坚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做好今年特别是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尤为重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抓手,全面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要以强有力的安全监管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监管指令,确保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保证安全。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节前要带队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主动作为,提请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开展各行业领域的安全大检查,推动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要始终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从严从实落实工作责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两节”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责追责问责。

二、突出事故预防,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商场、工贸、危化品、烟花爆竹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一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加强临水、临崖、坍塌等危险路段的专项整治,落实全员上路、重点值守等非常措施,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车辆营运前检测检查、运行实时监测监控、动态跟踪告知提醒等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的重点管控。要加强车流分析调度、信息发布和科学管控,及时启动道路交通管控措施,及时介入疏导交通拥堵,防止车流大密度聚集引发事故。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规范渡口日常管理,督促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和设施设备,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营运船舶。二要加强旅游场所及各项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各地要在节前对旅游安全管理进行专题部署,特别是对游客集中聚集的重点区域、临水临崖的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一定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要组织一次实地踏勘,进行全面排查和风险评估,就地督促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对风险性较大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坚决采取封闭、禁用或停止运营等断然措施,决不能冒险开放和带险运营。带有游客参与的危险性旅游项目,必须专人专岗专责,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三要突出宾馆、市场商场、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城市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开门营业。四要加强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预判、风险防控、组织引导和现场管控,特别是要做好诸葛亮文化旅游节、襄阳马拉松等大型群体性活动的安全防范,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督促做好各项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加强调度管理,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消防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五要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矿山边坡坍塌、井下顶板冒落、透水、尾矿库垮坝及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管,各地节前要对所有民爆物品使用单位或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严格审查管理使用台账,规范民爆物品管理,严防民爆物品流入社会。六是要对“两节”期间建筑施工行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突出现场管理和规范操作,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防护网配置、个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工程机械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厉打击“三违”作业,严防高坠、触电、机械伤害等易发事故发生。七是结合专项治理,加强对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安全标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落实情况,重点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同时,要高度重视锅炉、管道、电梯、压力容器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和日常检查,分单位、分类别建立监管工作台账,实时掌握重点设备的运行状态,运行失常或不稳定的要及时淘汰更换;未经监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要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聚焦隐患整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乡旅游、消防安全、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进行挂牌跟踪督办,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盯守。要加大对高危行业企业和已责令关闭、停产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强监管执法,确保去功能化。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在矿山、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实行派驻盯守和责任包保,严防节日期间违法违规生产酿成事故。“两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规范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前组织演练,确保发生事故或遭遇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应急救援和科学处置。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同时妥善处理事故善后、WW工作。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和管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围绕重点任务进一步安排部署,细化任务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8

各部门、各街道、各有关企业: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和高新区三十周年年庆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和庆年书记关于“两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要保持高度警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研究以往中秋、国庆期间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特别要组织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问题。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

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要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特别是消防火灾、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安全管理,严防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回潮反弹。

要加强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突出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加强车站、商场、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地段的隐患排查、安全管理,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管控,严防群死群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重点开展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严防坍塌、坠落、触电等事故发生。要狠抓大型游乐场所、大型商场的安全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

要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经营和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严格依法监管,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要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及用电用气用油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监控,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重点人员安全教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特别是要针对客车驾驶、动火作业、高温高压设备设施作业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专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规生产作业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和安全素质,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人流、车流和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的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方面的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针对节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安委办要组织专门检查督查组,深入街道、社区,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及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强化督促,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节前将值班表报至安委办(联系人:邓xx,xx)。中秋国庆期间,各重点行业部门、各街道要于每天下午5点前向安委办(值班电话:xx)报告值班情况,安委办将实行情况登记和不定期抽查,并将值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切实做好搬迁群众】切实做好2018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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