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18-02-24  来源:群众路线学习资料  阅读: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要求,现就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提出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时间: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

二、对象范围:国土、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政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和行业。

三、工作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

四、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国土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农业部门负责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政法部门负责纠正涉法涉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纠正安全生产领域违规违法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整治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教育部门负责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分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省纪委负责督促上述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抓责任,查处监管不到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委政法委、省安全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环境保护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制订具体方案,作出动员部署,明确工作标准,细化责任分工。各地级以上市认真部署本地专项整治工作。

(二)开展整治。行业主管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国土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托信息监管系统,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规范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推进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和纠错功能.加大力度查处违法违规征地拆迁案件。

2.农业部门要以解决虚报申领材料、串通审核报批、克扣补贴存折问题为重点,以农机干部、村干部、农村信用社干部为主要对象,以涉农补贴科技监管平台为依托,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改造升级全省农民负担监测系统,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加大农资打假力度,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进一步理顺农村集体“三资”权属关系,推动珠三角地区建立镇级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

3.政法部门要推进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和规范司法活动监督,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阳光司法;完善各项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机制;加强社会监督,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切实防止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及时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维护法律权威。

4.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预防,建立隐患排查整改追责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深化执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5.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乳制品、食用油、粮食等食品为重点,开展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综合整治,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督促重点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良好操作规范,落实食品召回、不安全食品无害化处理措施;加强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纪违法行为。

6.环境保护部门要重点围绕重金属、大气、土地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实施环境保护为民“六大行动计划”(实施珠三角地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打击环境违法“雷霆”行动计划)和环保便民“三大窗口”建设(加强公众参与窗口建设、加强便民办事窗口建设、加强信访投诉窗口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

7.教育部门要以解决择校和变相择校、义务教育阶段补课、教辅资料散滥等问题为重点,抓住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契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格贯彻落实教育收费政策,严查教育乱收费行为;将规范教育收费与教育“创强争先”督导验收挂钩,进一步健全教育收费信访投诉快速督办和定期通报机制;按照县县有网站、校校有网页的目标,探索建立教育收费信息公开监管平台;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学校教育收费动态监测;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教材教辅选用、校办企业等问题。

8.卫生计生部门要以解决药价虚高、过度治疗和检查、收受红包回扣、非法办医行医等问题为重点,着力抓好药品采购、诊疗、检查等各环节监管,降低医疗服务价格,提高质量和效率;完善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巩固全省药品电子交易制度改革成果,着力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继续在二级以上医院推进“阳光用药”制度,在全省公立医院开展创建“廉洁诚信医院”活动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以阳光政务、阳光院务为载体,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

(三)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地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和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定期曝光不正之风典型问题,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完善大纠风工作格局,形成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四)完善四个抓手

1.完善作风暗访手段。按照加大暗访力度、提高暗访密度、建设专门暗访队伍,以及暗访与治理相结合、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结合、与巡视相结合等要求,进一步加强暗访工作,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纠风暗访机制,不断推动纠风暗访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常态化。

2.完善行评工作手段。健全群众直评为主、行评团评议为辅、中介机构科学测评为补充的民主评议机制,开展办事群众手机短信测评、政风行风热线群众满意度回访、行评团深度评议。2014年行评主要内容为评议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完善热线工作手段。紧紧围绕推进八个专项行动确定上线单位和重点内容,坚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一把手上线的亲民模式,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博五位一体的便民模式,群众咨询投诉高效办理的为民模式,与行评工作有机结合,实现省、市、县热线工作三级联动,努力做到“上线单位热、上线主题热、媒体嘉宾热、社会各界热”。出台关于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意见,指导和推动全省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创新发展。

4.完善作风通报手段。建立整治工作常态通报机制,通过书面内部通报和媒体公开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定期通报和曝光不正之风典型案例。依托省直24个设有办事窗口单位手机短信测评系统,及时通报群众意见建议及办理情况。

(五)建好三个平台

1.网络纠风工作平台。办好广东民声热线网站。依托网络信访或政风行风热线网站,推动各地级以上市全面建设或优化网络纠风平台。建立健全网络纠风平台运行和保障机制。

2.民生资金补贴监管平台。推动财政、农业、水利、林业等行业开发建设或优化集信息公开、咨询投诉、电子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政风行风监管信息综合平台,切实加强涉及民生政府专项资金、补贴的科技监管平台建设。

3.民生收费监管平台。推动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开发各级各类学校、医院的收费监管平台,推动金融、电信等行业优化收费服务和监管平台,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

六、工作要求: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职责,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行政领导要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全局,协调责任部门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领导不力、不正之风屡禁不止、有风不纠、压案不查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单位和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要构建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常态合作机制,支持和引导各界力量有序参与整治工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http://m.cyloushi.cn/dangtuan/89768.html

推荐访问: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相关阅读 猜你喜欢
本类排行 本类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