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时间:2023-11-18  来源:情况报告  阅读:

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锦集五篇

报告是一种公文格式,专指陈述调查本身或由调查得出的结论,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使用范围很广,报告的风格与结构因各个机构的惯例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锦集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报告1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堵源头,严密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开展专项行动和集中行动,对我区书店、复印店、音像制品店等场所进行严密查处,清缴整治,从源头控制非法出版物的流通;开展了封堵、查缴邪教宣传品和“藏独”非法出版物及一些诋毁和歪曲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

  (二)严监管,规范网吧经营管理。网吧超时营业、接待未成年人、未如实上网登记等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经营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了把“扫黄打非”工作推向深入,我区按照上级部署,制定周密计划,从2月份开始对全区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未成年人上网、超时营业等违法经营活动,严格网吧日常管理制度。上半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330余人次,共检查网吧600余家次、歌舞娱乐场所300余家次、游戏娱乐场所120余家次,处罚网吧8家,罚款共计5.1万元人民币。

  (三)建机制,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盗版音像制品充斥着市场,正版制品占市场份额小,一些“游商”或明或暗的销售点,兜售的都是非法音像制品,且占道经营时有发生。这些违法经营的势头若得不到遏制,将严重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破坏音像市场经营秩序,不健康文化信息威胁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给人们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依法取缔销售非法音像制品的游商,从严治理无证摊点,切实加强音像制品进货渠道的监管。上半年取缔无证音像摊点2个,无证游戏机室1家,查缴非法出版物300余册。

  (四)严查处,集中整治印刷复制业。积极探索规范管理新思路,对企业的印刷业务承接、验证、制版、印刷、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运输等各个环节严格规范,在实践中建立和健全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法规教育和日常监管,杜绝各淫秽书刊、“口袋本”、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侵权盗版书刊的印刷和流通。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要求,对全区的印刷企业、复印店等进行分类处置,提高质量,优化结构,规范管理。

  (五)严打击,整治非法报刊、计算机软件、教材教辅读物、畅销书等各类侵权盗版制品。为确保在校学生不受盗版教材、教辅的侵害,组织人员开展中小学进校书刊专项检查,对全区报刊经营店、图书零售店、计算机销售点进校彻底清查收缴。通过专项整治,我区报刊发行市场、图书市场、计算机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有效遏制了非法违规产品的泛滥。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半年的努力,出版物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各种侵权盗版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遏制,娱乐业步入正轨稳步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不足。

  一是管理对象较多,人员配备不齐,影响我区“扫黄打非”工作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随着网络信息、移动通讯的发展,违法经营活动较以往更加隐蔽,查处工作难度加大。

  三是无证游商和沿街兜售现象冲击着出版物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下半年计划

  (一)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扫黄打非”办公室和文化市场稽查队,人员配备齐全;抓好队伍作风建设,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做到廉政执法,刚正不阿,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办案能力。

  (二)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重点监控和查处印刷单位违规承印出版物特别是承印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行为,打击参与经营非法出版活动和销售违禁、非法出版物的行为。

  (三)加大打击力度。坚持把“堵源头、挖窝点、严查大案要案”作为总抓手,对“制黄”、“贩黄”、从事非法出版和盗版出版物、娱乐场所低俗表演、网路传播恶性信息等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人员要依法查处,继续保持对无证照经营单位的大牙压态势。

  (四)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扫黄打非”工作的技术含量,加快信息化工程建设,更好地适应日趋繁重的工作任务,把“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报告2

  扫黄打非工作事关意识形态的尖锐斗争,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好局面。为切实维护好辖区社会稳定,营造绿色运输空间,xx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部署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现将XX年“扫黄打非”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交通运输环节查堵非法出版物工作的重要性。

  我局接到上级部门文件之后,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扫黄打非是一场严肃的政治、经济、文化斗争,是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交通运输系统作为扫黄打非工作战线上的重要环节,交通管理者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出版物运输市场日常监管,严格查堵运输和储存非法出版物,把打击非法出版物活动与整治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结合起来,把净化文化运输市场环境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成立“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非法出版物在道路运输环节流通查堵工作,我局结合实际,成立xx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骨干人员分头负责,各司其职。

  人员组成

  组长:李xx(xx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xx(xx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成员:周xx

  三、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按照要求每年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扫黄打非”行动方案,按照要求加以落实。建立了“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工作制度。对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切实追究责任。和辖区负责同志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目标任务。

  2、规范货运站场、物流中心、托运部、运输者的经营行为,强化道路运输环节的日常监督。我局运政执法人员深入辖区货运站场、物流中心、托运部,加强对货物流通的源头和管理。要求经营者对托运人托运货物实行实名制登记,托运出版物等音像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出具由文化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未开具证明的,托运部、承运人不得承运;托运经营者应及时填写《托运、出版物等音像制品情况登记表》。XX年,我局共出动稽查人员657人次,检查车辆xxxx余辆,检查客运站场4家40次,检查托运部4家15次,未发现非法出版物。

  3、加大行包及客运班车载小件物品经营活动的监管。要求辖区客运企业、客运站加强运载货物的安全检查,未安装安全检查设备的客运站要安排专人进行开包验货;加强司乘人员的管理,采取有效手段,防止未经安检的货物上车,严禁旅客携带政治性宗教类非法出版物上车。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觉悟,防止驾驶员运输非法货物。要求客运班车驾驶员不得搭载未经客运站安检的小件物品,对可疑物品做到开包检查。多次组织利用座谈、展览、宣传咨询等形式,宣传“扫黄打非”的重要意义,揭露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XX年“扫黄打非”工作思路按照自治区党委、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货运站场、物流中心、托运部的监管。

  2、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经营业户、从业人员、旅客认识到“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性。

  3、完善文化、公安、工商等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报告3

  20__年,我镇的“扫黄打非”工作在县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标本兼治,强化日常监管,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严密查堵各类非法出版物和网上有害信息,坚决打击各类  非法出版活动和侵权盗版行为,有效地维护了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行业秩序,为加快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扫黄打非”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镇成立“扫黄打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综治、安全、工商、教育、文化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镇安排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开展工作,并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

  二、突出工作重点,抓好集中治理

  (一)加强思想建设。

  5月10日镇文体卫站集中网吧股份业主学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1次,促进了互联网经营安全意识的提升;5月11日集中音像、印刷、书店店主学习《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物管理条例》1次,提升各业主盗版辨识潜力,自觉抵制非法盗版、淫秽、反动书籍及音像制品,严堵口袋本卡通书、政治类书刊、盗版教辅读物的流入、销售、印刷。

  加强演出市场安全常识学习,严禁无证无照演出,防止色情等节目上演。

  (二)严格职责考核。

  与网吧经营者签订含“未成年人上网、超时经营、消防、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警示牌,将检查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名单及时通知家长或校方”等资料的安全职责状,督促网吧经营规范化。

  (三)定期市场检查。

  目前,我镇文化市场的基本状况为:网吧股份公司1家(六合一)、印刷厂1家、书店4家、音像店4家、打字店4家、无游戏厅、舞厅,基本无移动书刊零售等。基本场所数量为14家,14家均有证经营,证件年检、年审率100%。

  注重日常巡排查管理与集中联合检查相结合。由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联合检查;镇文体卫站对文化市场日常排检查监管,透过联合检查巩固日常监管成果。

  1、制定周密行动方案。根据文体卫站锁定的文化市场整体状况,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周密的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制定了具体行动步骤,部署了具体时光安排,确定了具体职责分工,突出了重点整治资料,做到了行动有纲领,按部就班,有的放矢。

  2、整合力量部署检查。我镇2月4日、7月12日、9月21日集中联合检查共3次,组织综合办、派出所、工商所、文体卫站、安监站、教育办等职能部门参加,镇主要领导带队,出动车辆9台(次),检查人员32人(次),检查基本重点场所14家(次),可疑场所20家(次),共35家次,对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检查。

  3、及时跟踪整改状况。在联合检查中未出现淫秽、反动等非法书籍;没收盗版等音像制品300盘(册);没收口袋本卡通书、盗版教材读物75本(册);丁山一黑网吧听闻死灰复燃,但集中整治时未予抓获,工商与文体卫站正采取措施寻机强制取缔;六合一超世纪网吧依然存在个别未成人上网现象,通道无碍;各场所基本无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共下发整改通知书4单位(次),并做了详细检查记录。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上报信息。

  借助社会各界,学校、电视台等平台加大整治宣传力度,构成较大的社会舆论阵势,扩大联合整治影响力,促进全民文化市场安全意识,有益规范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截至目前止,镇文体卫站已向上级报送文化市场工作信息20条。

  我镇的“扫黄打非”行动,在县“扫黄打非”办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仍然任重道远。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杜绝政治事故的发生。

  2、继续完善日常“扫黄打非”工作台账。

  3、对照“扫黄打非”工作职责状,将工作做细,全面做到我镇文化市场规范化管理。

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报告4

  按照市委宣传部“扫黄打非”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20xx年镇在全镇范围内积极开展“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和规范基层站点建设,积极发挥基层站点作用。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34村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市委宣传部有关文件精神,对我镇“扫黄打非”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把“扫黄打非”工作定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确保“扫黄打非”工作在我镇有效开展。

  我镇成立“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深入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对我镇相关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后,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了“扫黄打非”工作制度,并第一时间组织各村基层站点负责人进行培训。为34个村发放统一的制度牌,为我镇“扫黄打非”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今年以来,我镇集中带头开展活动5次,进一步规范镇区有关商铺和文化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扫黄打非”意识和相关知识。同时利用镇广播台,在重要时段,在全镇34个村对活动进行广播。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增强活动影响力。

  下一步,我镇在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辖区34个基层站点的管理。并认真做好我镇基层站点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基层站点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切实引领基层站点发挥重要作用。

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报告5

  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关于20xx年文化市场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大力整顿市区无证流动摊点中涉黄、贩卖淫秽色情音像制品和色情书刊、图书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部署和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根据20**年1月30日全省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推进深化“扫黄打非”专项行动。要在查办案件、宣传发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充分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种手段,严惩制售传播非法出版物及信息的违法犯罪分子。在全省“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专题工作会议,向局属各单位做工作部署,根据局领导的文件批示精神,要求局属各分局(办)进行认真传达,并结合工作职能,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认真排查城区无证流动摊点中,涉及贩卖淫秽色情音像制品、图书、报刊和书籍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截止到今年5月份为止,我局共出动执法队员150人次,开展教育劝导400余次,在检查中未发现有摊点贩卖淫秽色情音像制品、图书、报刊和书籍等违法行为。

  二、尽快适应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加大无证流动摊点的取缔力度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绍兴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管理体制和范围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2-)11号和关于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绍兴市调整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和管理体制的批复》有关事项的协调会议纪要精神,目前,绍兴市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体由市一级执法主体调整为市、区二级执法主体,4月1日,越城区政府已经成立越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为:现有越城区管辖区域内的北海、府山、塔山、蕺山、城南5个街道和皋埠、东湖、鉴湖3个镇,而市城管执法局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为: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新区区域。

  按照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后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我局加大对三个市直开发区内无证流动摊点的管理力度。一是坚决取缔各类非法流动摊点;二是通过建立网格化执勤机制,高效处理投诉举报事件,使市直各开发区内的流动摊点,尤其是涉黄贩黄的流动摊点,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巡查发现,快速取缔。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机制,做好一旦发现流动摊点中涉黄贩黄案件进行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同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检查督查力度,使此项工作能职责到人,工作到位。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1)根据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工作部署,按照我局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市直各开发区内无证流动摊点中涉黄贩黄案件的巡查和依法查处力度。

  (2)按照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后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指导越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和联合整治行动。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和制度,按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总结材料。

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锦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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