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属于什么单位|粮食局小春粮油收购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时间:2013-07-04  来源:情况报告  阅读:

粮食局属于什么单位|粮食局小春粮油收购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粮食局小春粮油收购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内容简介;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今年我县小春粮油收购专项执法检查以个体粮食经营者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金山、略坪、鄢家、新盛为重点检查区域,对于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的经营者,依法给予查处粮食局小春粮油收购行政执法情况报告由爱师范文整理详见正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按照川粮发[2011]15号文件《关于开展2011年夏季粮油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部署,于7月10日开始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小春粮油收购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精心组织,落实机构

为了保证小春粮油收购专项执法检查顺利进行,我局及早布置安排,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在检查开始前,局领导相关科室学习《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及文件,要求依法行政,敢于执法,严格执法,对违反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 突出重点,加强整治力度

为了确保种粮农民利益,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今年我县小春粮www.is97.com 油收购专项执法检查以个体粮食经营者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金山、略坪、鄢家、新盛为重点检查区域,对于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的经营者,依法给予查处,进一步加大粮食收购市场整治力度,确保我县粮食收购有序健康发展。

三、 周密布置,确保实效

为了保证小春收购执法取得实效,我局周密布置,制定了小春收购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2011年7月10日至8月31日,检查范围:粮食经营者收购场所、网点,检查方式:采取抽查方式,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此次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有无粮食收购许可证,二是在收购场所是否明示证照,三是收购原粮质量卫生情况,四是收购者执行国家粮油收购政策,五是是否建立经营台帐,六是粮食经营者报表报送情况。并将开展执法检查时间和内容通知粮食经营者。

四、执法检查开展处理情况

我局于7月10日开始小春粮食收购执法专项检查,于8月31日结束。在整个检查期间,做到了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坚持把执法与服务、执法与宣传结合起来,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以确保粮食收购秩序。在为期近两个月的行政执法检查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检查粮食经营者44个,检查粮食收购网点52个,在检查中发现3户粮食经营者没有严格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口头警告,要求其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粮食局。

通过开展小春收购执法检查,粮食执法队伍得到了进一步锻炼,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得到提高,粮食执法队伍的形象和影响得到进一步提高,但在执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农村串串收购户数量大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也缺乏有效监管措施;缺乏相应的执法设备;粮食收购设点缺乏相应的规定。在检查过程中,有少部分粮食经营者声称没有经营,而《条例》及其配套制度没有对停业歇业作出规定,建议:对粮食经营者停业歇业或开始经营作出要求其进行报告的规定,对设立粮食收购网点需要具备手续进行细化规定。爱师范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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