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民政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3-07-12  来源:半年工作总结  阅读:

【民政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民政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民政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德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广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新形式下民政工作的重心,坚持工作方法创新,工作理念创新,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目标任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为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抓好民生工程,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德阳市委、市政府以及广汉市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我局坚持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工作原则,将“民生工程”工作纳入全局年终重点考核工作项目,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精心安排,合理布置,多方筹集人力、物资,确保上级下达 “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目标考核任务是人均医疗救助标准达140元。城市医疗按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均保障7870人,半年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48.5万元,人均医疗救助金额61.6元,完成 “民生工程”目标考核任务的44%;农村医疗按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累计月均10455人,半年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35.1万元,人均医疗救助金额129.2元, 完成 “民生工程”目标考核任务的92.3%。

(二)新建社区慈善爱心超市4个。半年已新建社区慈善爱心超市2个,完成 “民生工程”目标考核任务的50%。

(三)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保“民生工程”目标考核任务: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150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61元。半年完成情况:城市低保累计保障47284人次,累计支出保障金699.57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147.9元,完成 “民生工程”目标考核任务的98.6%;农村低保保障对象累计保障53802人次,累计支出保障金331.7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61.6元,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四)农村“五保”工作。目标任务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80人,集中供养床位率达60%。目前已完成“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80人”的目标任务,完成集中供养床位率120%。提前完成 “民生工程”目标考核。

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相关救助政策得利及时落实

(一)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布置,积极做好今年的 “5.12”第三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活动宣传周期间,在全市上下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使全市人民进一步了解了防灾减灾的意义、目标及面临的工作任务,增强了人民防灾减灾的自觉性。

(二)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把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作为最现实最紧迫的民生工作抓紧抓好,全市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及时安排春荒款40万元,购春荒口粮146497公斤,救助困难群众4141户7455人,建立《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政府救助人口台账》,有力确保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做好其他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并得以及时落实。上半年,为城乡贫困群众家庭因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临时困难的75人发放了临时生活救助金3.51万元,帮助他们渡过了临时困难。

三、扎实抓好民政基础设施灾后重建,确保今年全面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使我市民政服务设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经省、市发改委认定,有 12个项目(子项目193个)被列入国家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和《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年度计划》范围,项目总投资为16066.3万元,其中由民政局作为业主的项目共9(10个子项目,分别为民政局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婚姻登记中心维修改造、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站、老龄服务设施2个子项、军休所、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应急指挥体系等)个,总投资5281万元,由民政局牵头,乡镇为业主的项目3个(183个子项目,分另为17个乡镇敬老院、17个城市和乡镇社区居委会、149个村级组织),总投资10785.3万元。截止2011年6月30日,已完工192个子项目,在建1个项目,完工率达99.48%,累计完成投资15512.68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6.55 %,已投入使用项目189个,占完工项目的98.44%。目前,由民政局作为业主的9个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8个,已完成审计2个,正在送审项目6个,1个在建项目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完成了灾后重建三年目标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

四、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巩固双拥成果

(一)优抚工作 一是通过信用社为重点优抚对象2605名(包括残疾军人385人、在乡复员军人750人、“三属”60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80人、参战退役人员1100人、参核人员30人)直发抚恤补助,并按时按标准发放;二是落实了去年提高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经费补发工作;三是完成了2名退伍军人补评残和调残,3名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评残的材料初审和评定工作;四是农村义务兵、城镇义务兵、在职入伍家属和“三属”实行了户户优待,进行了优待金预评;五是继续做好参战参核退伍军人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工作;六是扎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予以保障,并按当年缴费标准,个人应缴纳的费用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为36名住院就医的重点优抚对象给予医疗补助9.36万元。对230户存在“三难”的重点优抚对象,落实了相应帮扶措施并补助经费9.2万元;七是规范和统一了各乡镇重点优待抚对象抚恤补助公开栏;八是积极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稳定工作,并加大对下岗失业志愿兵和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的救助力度,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对生活和医疗方面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困难救助,使这部分对象的权益得到保障,思想得到稳定,生活更加安定。

(二)至今我市共计接收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323人,其中回农村安置的218人,符合国家政策需作城镇安置的105人(包括转业士官),除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子女已落实安置22人外,其余83人待安排就业或领取自谋职业补助经费。为提高就业率,一是建立起退役士兵招聘信息栏,公布省内外和市内外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多渠道多途径提供就业信息,已为用人单位推荐就业35人;二是各乡镇已开发使用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196人。根据上级有关业务部门关于清理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市2009年前未落实安置的有3人(含邮政子女1人),2010年未落实的有1人(系中石油川庆公司职工配偶),其中有2人为垂直管理单位子女和配偶;截至目前已有1人领取了自谋职业补助经费。所做工作,一是向退役士兵解释政策和做思想工作,二是及时与相关接收单位取得联系,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三)双拥工作 巩固双拥成果,把各项双拥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认真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使军人及其家属的权益得到了保证;二是做好德阳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 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继续坚持驻军部队联系会议制度,为部队官兵排忧解难,今年召开驻军联系会2次,为驻军部队解决安全用电、军事设施保护和团以上驻军部队扶贫帮困活动等情况;四是在春节期间,市、镇、村三级都组织进行了对优抚对象的慰问,发放慰问金、慰问品;五是进一步完善了双拥机构, 18个乡镇26个相关部门和7个驻军部队调整了双拥领导小组;六是开展《国防法》、《兵役法》、《消防法》的宣传;七是开展了“关爱功臣活动”,切实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他们的“三难”问题;八是提高了26名驻军部队随军家属生活补助费,每月生活补助230元。

五、稳步推进社区建设,扎实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一)社区建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德阳市民政局开展创新社会管理的规划和要求,制定了《关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按照民政部“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的标准要求,坚持以“以人为本,共驻共建,循序渐进”为指导原则,以完善功能、规范组织、加强硬件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社区工作重点,举措出新,多管齐下,积极稳妥推进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完成了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充实了一批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年志愿者进入居委会队伍;二是抓好换届后居委会成员的培训工作;三是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切入点,完善规范社区党建、廉政、惠民、财务公开栏等制度,以机制管人,制度促事;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实现社区共享,借力丰富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推进新型社区建设,促进社区文明与进步;四是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活动,在志愿者队伍中大兴送温暖献爱心、办好事办实事、帮老助困之风,树立社会示范;五是大力开展社区环境整治活动,清沟掏渠、清扫卫生死角、清除牛皮癣,促进社区和城市面貌改善。

(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一是圆满完成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二是配合市委组织部、各乡镇抓好村委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对村书记, 村主任进行了村务公开, 民主管理制度的培训, 各乡镇也按要求对其他村委会成员,理财小组成员,监督小组成员进行了培训;三是制定了政务公开内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和自治章程、自治制度和工作职责的范本,下发各乡镇进行完善。

六、规范社会事务工作,努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以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重点,创新管理体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促进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和诚信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我市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上半年新登记民间组织5个(其中专业经济协会4个),参加年检135个,年检合格率95%,注销5个。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1个,参加年检11个,年检合格率100%.

(二)区划地名工作,我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经省厅检查验收受到好评,继续做好地名数据库建立维护工作,上半年共录入地名数据100条,图库关联数60条,不断加强对城市街巷路牌的管理维护和农村设标工作,上半年全市新增街牌120个,门楼牌、单元牌1250个。

(三)社会救助工作 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和依法救助”的原则做好救助管理工作。为全面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为积极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创造了条件。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对待受助人员态度和蔼,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并建立受助人员的个人档案,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打击组织胁迫新疆籍未成年人乞讨及侵扰他人的行为。今年1-6月,共救助137人次。其中:男性117人次,女性20人次,外省48人次,本省89人次,未成年人4次,老年人20人次,其他类型残疾人20人次。均无一例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收养登记《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法规制度。坚持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完善规范收养登记工作程序,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今年1-6月登记办理国内公民收养27人。

(五)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工作。本着“为民、便民、利民” 的思想,并广泛宣传和实施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规范了登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促进了婚姻登记机构服务质量提高。2011年1-6月,共办理结婚登记2351对,离婚登记880对,补发结婚证398对,补发离婚证73对,出具婚姻记录证明799人次,登记合格率均为100%。

(六)殡葬改革工作 殡仪馆按照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实行菜单式“殡葬服务委托书”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收费项目公开公正、消费透明。今年1-6月殡仪馆共火化遗体2766具,收入226万元。新建墓穴690个,落葬 136 个。

七、继续整体推进老龄工作

(一)全面落实敬老优待政策。核定百岁老人33人,90岁以上老人1166人;调整提高百岁老人敬老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200元/月. 90岁以上老人每人50元/月,均及时足额发放。

(二)积极组织开展为老办好事实事活动,浓厚大环境内的尊老敬贤、扶老助困活动氛围。

(三)市、乡两级坚持开展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走访百岁老人和贫困老人活动,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切身急难问题。

(四)按照省市要求,要求各乡镇对照“敬老模范乡镇”创建活动相关标准和条件抓好自查,针对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查缺补漏,强化创建活动落实效果,全面提升老龄工作水平。

(五)加强社区和村老年协会阵地建设,有效发挥基层老协“四自”(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作用,正确导向老年群体思想行为,活跃老年群体文化体育活动。

八、管好用活民政经费,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是拟定了2011年度事业费年度预算和事业费年度计划,为2011年度财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做好各类民政对象定补和临时救济款项的拨付工作;三是强化对民政经费的监管,对灾后重建经费、低保经费、乡镇定补和临时救济费用,严格执行逐级审查,随机抽查办法,预防违规开支经费现象发生;对重大资金使用实行跟踪追查制度,确保民政经费真正落实到优抚救济对象手中,确保民政经费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四是建立完善民政事业费电子台帐,做好事业单位经费的计划和筹集,确保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的正常开支。

九、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根据中共广汉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广委办发〔2010〕7号通知的要求,首先,民政局党组继续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通过向各支部派遣创先争优活动督导员,采取经常性督促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督查和具体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制定完善了《中共广汉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在各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民政系统开展“四项”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民政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实施方案,为开展创先争优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扎实认真的开展了共产党员公开承诺和以“民生工程”为主线,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严格按照《党员公开承诺实施方案》规定的承诺形式、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步骤等具体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中心、队伍建设,作风改进、提高效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认真履职、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各自承诺;四是开展了创先争优公开服务日活动。5月28日上午9:30在金雁广场设点,开展以“ 创先争优惠民生,文明广汉我先行”为主题的公开服务日宣传活动。我局四名党员同志佩戴党徽,向来往群众现场免费发放《收养登记条例》、《婚姻法》、《公墓管理条例》及《殡葬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千余份,耐心细致地回答前来咨询的群众提出的低保申请、医疗救助、婚姻登记、廉租房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50余项,为老百姓办事提供了方便,受到了老百姓的好评。

十、扎实开展“挂、包、帮”活动

一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刚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党组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工作领导小组,把“挂、包、帮”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规划;二是组织和动员全局党员干部深入村、社,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石观村的全面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详细摸底,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想所求和该村经济发展状况,提出行之有效的帮扶思路,帮扶项目、帮扶对象和切实可行的帮扶规划。

(一)协助石观村抓好创建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村、广汉市新村建设示范点工作,确保石观村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和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按照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和全省开展的“五十百千工程”主题活动要求,以“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管理民主”为目标,局党组积极协助石观巩固和提高示范村创建的成果;协助该村建立完善示范村创建的各项规规章制度及适合该村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全村在生活饮水、环境卫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实效,全面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做到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该村扎实有序推进。

(二)协助发展“农家乐”特色产业,引导村民创收增收。

(三)协助支部进一步提升新时期党建工作水平,使其战斗堡垒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按照建设“五个好”村党组织要求,重点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员队伍、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村级民主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项工作”建设,努力把该村党支部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新时期引领科学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进步、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并按市委要求,派民政局机关支部书记、基层政权建设科科长陈明辉同志到石观村任支部副书记,增强支部组织领导能力。

(四)通过“挂、包、帮”活动,增强贫困村民造血功能。4月22日上午,民政局领导班子和局挂职干部等一行党员4人,带着价值1700元的农用生产肥料,对帮扶的6户贫困户家庭一户一户送肥到家,解决了目前贫困家庭的生产用肥困难问题,同时局领导班子还对每户贫困家庭进行了亲切交谈,了解了他们的生产生活,鼓励他们坚强面对困难,并将随时关注他们,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五)根据市 “挂、包、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惠农政策”大宣讲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广帮扶组办〔2010〕6号)的文件精神,经常深入石观村、社、田间地头、进院入户深入认真的开展了“惠农政策”大宣讲活动。

十一、坚持不懈地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切实履行牵头单位作用,推进“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按照省、德阳和广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牵头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繁荣的四川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负责“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实施、督查等工作。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广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广民发〔2009〕83号),《关于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社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广民发〔2009〕85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广民发〔2009〕105),《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整洁迎“五一”攻关月的通知》(广民发〔2010〕14号)等文件,对全市“进社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使该项工作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十二、2011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完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抓好民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的完工、验收工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二)继续抓好“民生工程”。按照省、市“惠民行动”要求和下达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制定好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保证目标任务的完成。以“民生工程”为主线,惠及城乡广大特困群众,认真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等。

(三)重点抓好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规范完善农村敬老院各项管理制度,结合“民生工程”目标考核任务,在2010年农村敬老院全部新建,硬件设施齐备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农村敬老院的入住率和健全完善院内各种规章制度,用科学化、人性化、规范化的制度管理,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水平,改善农村五保老人的居住环境。

(四)继续完善农村医疗“一站式服务”机制,确保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开展顺利。此项工作于去年8月份已全面开展,系统运行良好,今年将继续抓系统完善,规范救助程序,督促检查,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救助程序简化,使救助对象得到及时、便捷的医疗救助。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加大实施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一是修订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标准,结合“民生考核”工作,加大救助力度;二是做好传统救济救助工作。确保灾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做好御寒物资、冬春口粮的筹集和发放工作,做好临时生活救助发放工作及相关救助政策的衔接,制定防灾及安全过冬应急预案。三是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特困家庭走访、慰问活动。

(六)着力提高社会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继续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继续保持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先进窗口单位);收养登记工作;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殡葬工作,救助管理工作 ( 按照 “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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