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女性健康标语

时间:2023-12-03  来源:会标;标语;口号  阅读:

关爱女性健康标语精选六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爱女性健康标语精选六篇,欢迎品鉴!

【篇1】关爱女性健康标语

摘要:《儒林外史》作为我国文学史上以讽刺著称的最有名的长篇小说,它描绘了形形色色的科举边缘的女性形象。这些女性与该书中的文士形象互补,极大地增强了批判力度,她们无论什么身份,都无法与这个社会的主流话语——八股科举割裂。按照她们对科举的态度,可将其分为狂热追逐型与不屑一顾型。

关键词:《儒林外史》;女性形象;八股科举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2)03-105-02

《儒林外史》以聊聊三十万字,为我们呈现了一部“封建末世‘士的百科全书’”[1]不论理想的士、实际的士、虚伪的士都一无遗漏地展示在世人面前。然尤为难能可贵的是吴敬梓凭着对尘世的爱与恨,在文中嬉笑怒骂,因而使《儒林外史》成为中国文学史上以“讽刺著称”的最有名的长篇小说,诚如鲁迅先生言其“慼而能谐,婉而多讽”[2]而更为难得的是,作者不仅在文中揭示了科举制度对士人的戕害,还描绘了形形色色的科举边缘的女性形象。本文将从《儒林外史》中女性对科举的截然不同的态度以及科举制对这些女性性格及命运的影响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以期全面揭露科举对人性的残害。

我们在这里可以把《儒林外史》中为数不多但精心挑选的女性按照对科举的态度分为两种:一是狂热追逐型,二是不屑一顾型。

一、对科举狂热追逐

(一)鲁小姐

提到《儒林外史》中对科举制度最为狂热的女子,鲁小姐当仁不让。她从小受到父亲的熏陶与管教,“读的是《四书》、《五经》”且平生只爱八股文章,然只恨不能做个须眉去科场上与人争个高下,怪不得鲁编修常感叹道“假若是个儿子,几十个进士、状元都中来了!”平生既不能遂愿,便寄希望于丈夫,“料想公孙举业已成,不日就是个少年进士。”可惜鲁小姐在得知蘧公孙并非自己期待的经世致用之才,且不会做文章时,“愁眉泪眼,长吁短叹”,眼看丈夫不能举业,只能将未圆之梦托付幼子,以期母凭子贵。

多么可敬,多么可笑,多么可悲的女子啊!可敬的是新婚之际不贪恋儿女情长,反而一心读书致学;可笑的是鲁小姐一心想要个“少年进士”,到头来蘧公孙却是个只知吟诵诗赋的假名士;可悲的是幼儿年方四岁,已被潜心做八股的母亲强行读死书,从而剥夺了他本该依偎在父母怀中撒娇玩耍的童年。

(二)专横跋扈王太太

王太太的专横跋扈、撒泼滋事的功夫非一般人可比,可这位王太太“对于个人幸福的追求是严肃的”[3],她的择偶标准首先“要是个官”,后来得知鲍廷玺只是个“戏班子里管班的”,便“怒气攻心,气成了一个失心疯”,读之令人忍俊不禁。“其实王太太的‘失心疯’,和周进的撞号板、范进的发疯等等精彩结局,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它们从不同有角度,以同样的犀利,为我们展示了科举功名对社会各阶层人物的侵蚀和毒害”[4]。女性无法求取功名,只好寄希望于夫君,原来男人想做官,女人们想做官太太,其归根结底是一样的。原来是“社会也被功名富贵之心所浸染,庸俗的污染的事物充斥于生活的各个角落”。[5]

(三)为“伦纪生色”的王三姑娘

不得不说,王三姑娘是个彻底的悲剧人物。“出阁不上一年多”却死了丈夫,为不脱累父母公婆,便想要“寻一条死路,跟着丈夫一处去”。而王三姑娘又偏偏遇上王玉辉这样一个做了三十年秀才,饱读《四书》《五经》,一心想要“青史留名”的父亲,不劝其生,反劝其死,并说“只怕我将来不能像他这一个好题目死哩!”她本有想死之心得父支持更是坚定,可以说她是间接被礼教与科举害死的。明清两代礼教甚严,“从中引爆出对吃人的封建礼教的雷霆

万钧的控诉力量,赤祼祼地封建礼教的残酷和吃人的本质,展示在广大读者面前”[6]所以,王三姑娘的殉节不仅是她自己的选择,更是父亲通过科举习得的礼教使然的。

这类女性对科举功名狂热的程度并不亚于男性,只不过她们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男性身上,她们迷信科举,相信科举会为自己带来功名富贵,只不过最后都只是空欢喜一场,有的甚至为之付出生命,只能让人空嗟叹。

二、对科举功名不屑一顾

不能不说科举制度的毒素已经涌进了当时社会的每个毛孔,使得人们深受其害。即便如此,还是有人对之产生了顽强的免疫力。

(一)沈琼枝

沈琼枝是《儒林外史》中人性最为高洁、思想最为进步的一个女性形象,作者对其持完全褒扬态度,这在以“讽刺”著称的《儒林外史》中是相当难得的。同是这也正是说明沈琼枝这个人物寄予了作者的****理想,也表达了作者进步的的妇女观。所以可以说“沈琼枝这个艺术形象不是一个干巴巴的雕像,而是寄寓着作者理想的活生生的人。”[7]

沈琼枝的特立独行是从她一出场就表现出来的。当得知盐商宋为富仅仅想把她作为妾而非她期望中的正室,“沈琼枝听见,也不言语,下了轿,一直走到大厅上坐下”,她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决不做地位极低、被人随便戏弄的婢妾,所以她要出走。但怎么走,走到何处是她所要思考和面对的问题。因为当时社会肯定容不下她这样一个离经叛道者,且宋为富财大气粗,势力不容小觑,但是想要逃离当下这样一个牢笼,那就什么也顾不得了。于是“将他那房里所有动用的金银器皿、珍珠首饰,打了一个包袱,穿了七条裙子,扮做小老妈的模样,买通了那丫鬟,五更时分,从后门走了。”沈琼枝真乃大智慧之人,她虽也是饱读诗书之人,但并不迷信古人宁肯饿死街头,也要志洁行廉,她明白生存才是第一要义。到南京之后,更是以“精工顾绣,写扇作诗”为谋生手段。她处处与传统道德价值观唱反调,然而历史的进步需要这样敢于与天下唱反讽的人。

(二)王冕之母

作者以王冕之故事为楔子,“他作为一个楷模,与后来那些无行文人形成鲜明的对比。”[8]王冕身上同样寄托了作者的理想,远离尘世的污浊,埋名隐居。而王冕会有这样的人生选择,和他的母亲也是分不开的。母亲在临终前劝诫王冕,“做官怕不是荣宗耀祖的事,我看见这些做官的都不得有甚好收场。况你的性情高傲,倘若弄出祸来,反业不美。”或许也正是因为母亲这样的劝导,才使得王冕始终能够保持独立的人格。所以这确实是一位值得敬佩的伟大的母亲形象。

因为不在乎科举,所以就不必陷身官场的污浊之中,因此也就能够活得潇洒自在,不必因为官场的是非而患得患失,无法自拔。她们是有智慧的女性,特别是沈琼枝,爆发出了新思想的光芒,她体现了妇女要求地位平等、人格独立的新思想,反映了时代的进步要求。

三、结语

《儒林外史》中的女性形象与该书中的文士形象互补,极大地增强了其中的批判与讽刺力度。吴敬梓作为一个清醒的观察者向我们展示了封建末期广阔的社会现实,让我们看到了它的腐朽与无可救药,虽历经几百余年,时至今日,我们仍能深刻地感受到它的力量,所以《儒林外史》当之无愧的“伟大”!

参考文献:

[1]胡益民,周月亮.儒林外史与中国士文化[M].安徽:安徽大学生出版社,1995:1.

[2]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中华书局,2010:137.

[3][8]夏志清.中国古典小说[M].江苏:江苏文艺出版社,2008:237.

[4]魏娟莉.试谈《儒林外史》中“科举边缘的女性形象”[J].中州学刊,2008,(6).

[5]安徽省纪念吴敬梓诞生280周年委员会编.儒林外史研究论文集[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2:147.

[6]蔡景康.《儒林外史》妇女形象脞谈[J].厦门大学学报,1994,(3).

[7]范芃蕊.带刺玫瑰,一枝独秀——《儒林外史》中沈琼枝人物形象分析[J].现代语文,2007,(1).第2卷第3期Vol.2,No.3

【篇2】关爱女性健康标语

今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上午,县领导谢振华、周艳希、周贤、谭何龙一行与我县优秀女性人才座谈,了解我县女性人才基本现状,探讨新常态下女性人才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听取吸纳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县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会上,县妇联负责人作女性人才工作汇报。与会的新型职业女农民、村(社区)女性一把手、女企业主、党政女干部代表们等纷纷发言。大家表示,将立足岗位、爱岗敬业、不断学习、提升素质。同时,大家还就培养使用女干部、女性如何发挥自身优势等问题建言献策。

     县委书记谢振华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不时插话与大家进行交流。谢振华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巾帼亦有须眉志,要在推动建设、加快发展中主动作为。要在立足本职中积极作为;要在创业创优中主动作为;要在与时俱进中创新作为。二是妇女能顶半边天,要在弘扬美德、促进和谐中尽展风采。要大力弘扬家庭美德;要主动促进社会和谐;要积极传播文明新风。三是众人拾柴火焰高,要在创优环境、合力共为中担起责任。妇联组织要拓展服务妇女事业的平台;全县的妇女同胞要争当知性优雅的现代女性;全社会要形成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围。谢振华还送给了女性同胞们三句话:在家是一棵树,为家庭尊老爱幼遮风避雨;在岗位是一堵墙,独挡一面,撑起一片天;在外是一面旗帜,永远崇尚、追求、彰显真善美。   

     据统计,我县共有女干部1637人,占干部总数的24.3%;科级以上女干部245人,占比14.5%。近年来,我县组织15名女干部上下交流挂职锻炼,促进女干部全面成长。同时,我县开展种养殖、家政服务等实用技术培训班140多期,7000 多名妇女掌握新技能。女性就业人员达28万人,占就业人员的46.1%。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妇女占总人数的70%,是建设新农村的主力军。(完)

【篇3】关爱女性健康标语

农村文化程度较低、思想观念陈旧的妇女,仍然坚守“三从四德、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等封建思想,安于现状,不善于学习,对政策的知晓程度低,主动参与政府、妇女组织及社会扶贫项目的积极性不高。部分罹患重大疾病的妇女,对生活丧失信心,拒绝与外界沟通。更有甚者存在听天由命、得过且过的思想,依赖政府救济,“等、靠、要”的懒惰情绪作祟。

这些负面情绪不仅是导致女性贫困的原因,也是阻碍女性脱贫的绊脚石。女性如果不能有自我脱贫的意识,就等于没有迈出脱贫的第一步,会继续沦陷在贫困的怪圈当中。事实上,理论界关注主观贫困为时已久。王小林等研究发现:农村、女性、高龄老年人的主观福利贫困发生率最高,并建议政府在扶贫工作中更加关注这些群体。

但是综观主观贫困的研究成果,其更侧重于关注贫困的主观认知而非致贫的主观因素。关于贫困者的福利依赖问题,理论界也日益重视,组织社会学者李棉管分析了福利依赖产生的主要条件,并从福利替代率与制度惰性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王增文的研究发现,我国社会救助制度自实施以来,贫困恶性循环的状况并没被遏制,而且还出现了福利依赖现象,并从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角度,提出走出福利依赖的建议。也有学者认为,以往的研究是从外部因素解释贫困的原因,很少从贫困主体的行为进行研究,但事实上很多田野调查和实验表明贫困人群的决策和行为缺乏效率。

虽然这些研究发现对解释女性受主观因素难以摆脱贫困的束缚适用且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支持,但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专门针对女性展开相应的研究。

缺少女性贫困的性别统计

目前,在公布的统计数据中,也没有分性别的贫困人口数据。只能根据贫困家庭的人口性别比例估算得出,导致大量贫困妇女没有被统计到。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女性贫困的意识较为淡薄,没有对贫困的性别因素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会影响到女性扶贫政策的制定以及减贫效果的评估。

事实上,我国现行的统计制度下性别统计还非常薄弱,郑晓瑛指出,我国的性别统计还存在很大的缺口,致使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性别问题不易被发现,建议通过性别统计的专项调查或在人口普查中增加更多有关性别的统计。近年来,《中国妇女报》刊发了多篇呼吁加强性别统计的文章。而从当前现实情况来看,如果从完善统计制度的角度推动性别统计尚需时日,那么从精准扶贫的角度,对女性贫困的性别统计已然迫在眉睫,因为只有准确掌握女性贫困的相关统计信息,才能做出科学的反贫困决策并付诸实施。

对女性可行能力的隐性剥夺

女性可行能力被剥夺,首先体现在教育上。根据2012年的统计,在职业中学中,女性比例明显低于男性,技工学校中女生更是不足30%。这侧面反映了劳动力市场对女性需求的疲软,很多取得经济收入的机会从来就不属于女性,而社会和家庭对女性家庭劳动经济价值的否定,加之经济地位决定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传统认知,最终导致对女性的社会排斥,使之陷入贫困。

从我国目前来看,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仍然存在且出现隐性化趋势。黄娟研究发现,我国女性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遭遇的性别歧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就业机会中的性别歧视、职业待遇的性别歧视、发展机会的性别歧视。刘婷婷借鉴建构主义理论对中国女性就业性别歧视现象的产生和再生产过程对其进行分析,认为女性针对就业性别歧视的消极回应对女性不平等地位再生产过程起到了推动作用,使得女性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目前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就业性别歧视或将加剧。可见,性别歧视的存在显然对解决女性贫困问题是非常不利的。

具体政策执行的疏漏

一些针对女性的政策,比如小额信贷,初衷是助力贫困妇女创业脱贫,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为了降低管理成本,一些地区还款次数从一年24次,降低为10次;贷款审核条件也不断放松,取消了担保机构的审查,导致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冒用妇女的名义进行贷款,并恶意拖欠,不仅加大了财政的负担,更使一些有真正需求的贫困妇女贷不到款。更有甚者,一些地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男性也可以获得此种优惠贷款。政策执行的走样,导致大量贫困女性失去被救助的机会,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进一步减少女性贫困的政策建议

通过宣传发动提高女性自主脱贫意识

美国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刘易斯曾指出:“贫困文化对穷人的影响,表现为知识贫乏,生活无计划,意识到地位低下并接受这一事实,有自暴自弃或自毁的倾向。”农村贫困女性要想真正摆脱贫困的状态,就要转变传统的性别观念,树立男女平等的性别文化观。

首先,贫困地区要在妇女群众中广泛深入地宣传脱贫攻坚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各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点举措和任务要求,使广大妇女正确理解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坚定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

其次,教育和引导贫困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贫困妇女求富裕求发展的内生动力。大力宣传妇女依靠自力更生、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用典型事例带动更多贫困妇女实干兴家、发展立家,改变贫困面貌。

最后,通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种养业、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家政服务和农村电商等产业脱贫,提高妇女精准脱贫的参与率。

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女性因生儿育女导致的在就业市场中的劣势,必须通过法律的途径加以修正。当前的“不能辞退孕期妇女”等政策对妇女的保护作用非常有限,而且还会因为这一保护措施导致企业不愿意雇佣女性劳动者。因此,需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法律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提高对贫困女性经济救助的额度,在失业保险和社会保障中体现出对女性保护的侧重。

其次,在相关法律中切实保护妇女权益。通过劳动法的修订,规定各单位女性从业人员的比例和应该享受的待遇;通过婚姻法的修订,加强妇女的家庭地位,在财产分配上充分考虑到女性从事家务劳动和生儿育女的付出,不能简单以婚前财产等盲目客观生硬的法律条文将婚姻变成单一的经济问题,必须将女性生育给自身带来的直接和间接影响都纳入法律的设计中。在离婚诉讼中,应有专项对女性生育的赔付。

最后,强化劳动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各类法律之间的衔接和联系,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生存环境优化、身心健康发展。

通过技术培训实现针对贫困妇女的产业扶贫

女性掌握科学技术是摆脱贫困的必由之路。对此,政府需保障贫困妇女平等接受教育培训,平等享有普惠性政策资源。对农村留守妇女,尤其是困难地区留守妇女的脱贫,可以借鉴绵阳市北川县的扶贫经验。

首先,通过举办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如生猪养殖、网箱养鱼、水果种植、蔬菜种植、药材种植,提高妇女文化素质和创业技能,普及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收入,实现妇女居家脱贫致富。

其次,结合女性的特点,发展妇女手工,组织贫困妇女巧手脱贫。要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区域特点、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质,引导贫困妇女宜绣则绣,宜剪则剪,宜编则编,依靠妇女手工增加经济收入。

最后,各级政府一方面要为妇女技术培训提供资金的支持,一方面要为妇女创业提供优惠条件,各地妇联组织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采取“公司协会农户”的方式,形成集培训、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妇女创业产业链。重点发展一批妇女创业龙头企业,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引领带动更多贫困妇女实现灵活就业、脱贫致富。

以小额信贷助力女性脱贫致富

首先,努力推动降低小额信贷的政策门槛,帮助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妇女解决资金困难,将小额信贷担保财政贴息政策重点向贫困地区的贫困妇女倾斜。

其次,通过“女能人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妇女”等方式,帮助贫困妇女采用带资入股、参股分红或就业分红来增加收入,提高小额信贷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力争通过金融扶持实现创业一人、脱贫一户。

再次,加强小额信贷工作的资金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给予财政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范围,严格借款人资格审查,做到不遗漏不虚增,增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叠加效应,提高贫困妇女贷款的可获得性。

最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担保基金的筹集责任,建立担保基金专户,没有建立担保基金的县市区,不得发放给予财政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作方式仅限于委托当地担保机构运作管理,或者将担保基金专户存入同级财政指定的商业银行,并签订协议,由经办银行按照规定发放贷款和承担风险。

【篇4】关爱女性健康标语

摘要:《儒林外史》在刻画男性士子形象的同时,塑造了不少女性形象,广泛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本文试从人物身份、行为方式和观念等方面把书中的女性分为四类:母亲形象、妻妾形象、妓女形象和“才女”形象,并结合当时的社会思潮,从传统文化和女性自身独特心理等角度对她们进行分析,进而探讨几类女性形象的成因。

关键词:女性形象中国传统女教社会思潮

《儒林外史》是一部把男性士子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的伟大作品,真实反映了当时广阔的社会现实。同时,这也是一部极写女性的伟大作品。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女性只是男性的附属品,没有独立地位。尤其是在封建末世的清朝,即使是具有话语权的男性士子,在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下,其心灵早已极度扭曲,而在封建礼教箝制下的广大女性的处境就更为复杂了。作者对这些女性人物并非重点铺写,也并没有着意为之,却更加真实自然地反映了那个时代女性的生活和心理状态。本文从人物的身份、行为方式和观念等方面把书中的女性分为四类:母亲形象、妻妾形象、妓女形象和“才女”形象等,并结合当时的社会思潮,从传统文化和女性自身独特心理等角度对她们进行分析,进而探讨这些女性形象的形成原因及其对当代人的启示。

一、平凡而伟大的母亲形象

“女性的一切权利之中,最大的一项便是做母亲。”[1]《儒林外史》中描写的母亲们,不管处于什么阶层、是什么子女的母亲,都具有脱离所在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观念,没有功利心,只有终极的人性关怀,一切只为了儿女的生活和生命:从具有人格独立性的王冕的母亲,到醉心科举、追求功名富贵的范进、匡超人的母亲,再到王三姑娘的母亲,无不如此。

当王冕要出去躲避,却又担心母亲时,王母就用身体健康、不缺钱花来支持儿子,此时的王母很坚强;但在分离时,又免不了“母子洒泪分手”。对待功名富贵,王母认为:“……做官怕不是荣宗耀祖的事,我看见这些做官的都不得有甚好收场。况你的性情高傲,倘若弄出祸来,反为不美。我儿可听我的遗言……不要出去做官。”王母并非圣贤,她之所以这样想只是出于为儿子的平安和幸福考虑。也正因为有这样一位母亲,王冕才能始终具有独立的人格。范进的母亲在儿子中举发疯时,就哭道:“怎生这样命苦的事,中了一个甚么举人,就得了这个拙病,这一疯了,几时才得好?”在亲家要给范进治病时,她又赶出来说:“亲家,你只可吓唬他一吓唬,却不要把他打伤了!”这时的范母是平凡的,也是伟大的。匡超人的母亲见到儿子先“捏一捏他身上,见他穿着极厚的棉袄,方才放下心”,接着又说:“若做了官就不得见面,这官就不做他也罢!”对匡母来说,最大的幸福是能常常见到自己的儿子。王三姑娘的母亲得知女儿要殉夫时,就“伤心惨目,痛入心脾,也就病倒了”,得知女儿饿死了之后,就“哭死了过去,灌醒回来,大哭不止”。“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2]母亲赋予女儿以生命,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女儿饿死。王三姑娘的母亲虽不懂礼,但却最懂人性。她们之中虽然也有自身犯糊涂的,如范进的母亲,但作为母亲,她们是完美的。中国传统女教的“贤妻良母”原则是在“男尊女卑”的背景下提出的,以损害女性利益为代价,但去掉“贤妻”,单从“良母”这一点说,女性之为母亲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度都闪耀着永恒的人性光辉。

二、形形色色的妻妾形象

在男权为中心的封建社会,妻妾是女性的重要角色之一。《儒林外史》在不经意中写了不少妻妾,真实地反映了当时女性的生活处境,展现出那一时代人们的两性观。“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3]作为“人伦之始”的夫妇关系是封建社会秩序的基础,妻承担了维系这一社会秩序的重要责任。妾比妻地位更低一等,对夫要绝对服从,对妻也要服从。妻妾们在从夫的前提下,不是相互团结,而是相互争斗,以在极小的圈子里实现自己最大的利益,尤其是地位更低的妾妇们,她们为了能成为妻、“太太”,费尽了心机。《儒林外史》就描写了几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妻妾形象,比较正面的有杜少卿、庄尚志的娘子,中性的有严监生的妻妾,反面的有王太太等。

杜、庄的娘子是正面的妻子形象,书中多次写到她们的笑,这是夫妻和睦的例证,但却给人留下了遗憾。杜少卿告诉了娘子路上没有盘缠的笑话,“娘子听了也笑”;朝廷让杜少卿做官,他不去,“娘子笑道:‘朝廷让你去做官,你为甚么装病不去?’”庄尚志在面见皇上回家后,“笑道:‘我说多则三个月,少则两个月便回来,今日如何?我不说谎么?娘子也笑了。”这些笑表面上看起来是夫妻间理解的笑,然“妻者,齐也,与夫齐体”(《白虎通义》),这些名义上看似平等的夫妻关系也只是男性的话语策略,是杜、庄这些男性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平等对待他们的妻子,相应地,妻子出于理解给了几次笑,但“夫者妻之天”(《仪礼・丧服》),却从更深一层揭示了这些笑的实质。这看似温馨的笑给人以深思:平等只是表面的,她们是不在场的,只是为了衬托丈夫们有多么高大、开明。严监生之妻王氏在面黄肌瘦,走路都怯生生的时候,“还在那里自己装瓜子、剥栗子、办围碟”,也深得严的称赞。王氏在病床上,面对已有儿子的妾赵姨娘的哭啼、苦肉计时,却无可奈何,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被迫答应扶正她。在赵氏拜堂行礼之时,“王氏已发昏过去”,赵氏的催逼加速了王氏的死亡。而赵氏为了爬上正妻的位子,费尽了心机,用小恩小惠收买了王氏舅爷,同时,也深知严监生的性情(寿终之时只有她能明白他的心思)。然而当她面对更强势的来争家产的大伯子严贡生时却几乎无法应对,此时,她只是一个可怜、卑微的女性。她是古代所有妾妇们的化身,也是女性艰难挣扎为求得更高地位的典型。鲍廷玺的妻子王太太是一个“绝妙”的女性,从“王太太”这一贯穿全书的称呼,便可看出作者的讽刺意味,她已是鲍氏娘子了,却一直沉浸在“王太太”的角色之中。她三次嫁人,一直在挣扎、在努力,想做一个“太太”。她只是有一个梦而已,但这个梦却是不可能实现的,不只因为她的出身,更因为那个社会、那种文化及其影响下的病态人生,男性士子尚不能圆梦,更何况处于更下层的女性了。

从杜、庄之妻到严监生之妻妾再到王太太,她们都没有真正的主体意识,不具有也不可能具有女性之为人的自我意识,只是在夫权社会的夹缝里求生存。这种主体意识、自我意识的缺失是由男女不平等造成的,“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4]传统女教形成之初,就用“乾为纲,坤为从”来说明男尊女卑是合乎天理的,此后这一思想就一直禁锢、挟制着女性的思想和行为,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她们长期处于“失语”状态。

三、以色相为食的妓女形象

以色相为食的女性在任何时代都是一个畸形、病态的群体,尤其在八股取士已扭曲了男性心灵的封建末世,她们从肉体到精神所受的奴役也更深。从以色骗财的河伯妇,到下等妓女细、顺姑娘,再到较高等的妓女聘娘,每个人都是可怜、悲惨的。

凤四老爹惩罚的船上少妇是一个靠色相勾引客人从而骗钱养家的妇女,她的行为既可恨又让人同情。当她知道自己也上当受骗后,就哀告:“你放了我,任凭甚东西,我都还你就是了。”起来时,“连裤子也没有了”,“众人看着那妇人穿了衣服……”在众目睽睽之下穿衣服,是对妇人的莫大侮辱,她只是迫于生计才这样做,从肉体到精神,都受到男性群体的戕害。细、顺姑娘是下等妓女,她们所接待的是处于社会底层的男性。汤六老爷的衣着打扮着实让人恶心,但细、顺两姑娘听他说到科场,就如同见了官老爷一般的敬重和害怕。两位姑娘面对心灵极度扭曲的嫖客,却充满了敬意,在最卑微的科场失败的男性士子面前,耍痴耍呆,不惜使出千般娇媚。聘娘是作者着墨最多的妓女形象,她才貌俱佳,且最喜欢相与官,认为“人生在世上,只要生得好,那在乎贵贱!”她自恃有几分颜色,便希望通过陈四爷的做官,来改变自己的命运,甚至在与陈四爷共眠时,还在做着官太太的梦。聘娘病了,“看见陈木楠,含着一双泪眼,总不则声”,她心里很清楚自己是因为官太太的梦才病的,但却始终没有盼来陈四爷的做官,她的官太太梦彻底破灭了,最后出家为尼。

这些女性和那一时代的大多数男性士子一样存有对功名富贵的热切向往。妓女们处在女性的最底层,也是社会的最下层,在身体上,她们备受凌辱;在精神上,不但受到男性群体的玩弄(如船上河伯妇),而且深受男性价值观的摧残。八股取士作为男性价值观已经扭曲了士子的灵魂,此价值观再进而波及到普通女性身上,尤其是妓女身上,使得违背大众价值观的妓女对功名如此痴迷,就更让人感到沉重和悲哀了。

四、不同选择的“才女”形象

宗法制的中国,女性的生存状态很简单:要么遵从社会规定,成为合乎规范的女性;要么就活得像男人一样,成为“伪男性”。想成为一个既不符合当时社会规范,又不同于男性的具有主体意识的女性,是非常艰辛的。鲁小姐恨自己不是男性,想像男性一样生存,她的理想终究幻灭,不得不把理想寄托于丈夫甚至下一代;沈琼枝则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女性,她身上闪耀着女性自我意识的光辉。

鲁小姐聪明貌美,是个“才女”,其自幼熟读《四书》《五经》,天天研读八股文,在新婚之夜也不忘出八股文三难新郎。她认为“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时衣”,她治家井井有条,教子可谓有方,是典型的贤妻良母,“女子有才便是德”在她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出嫁前,她和广大的士子一样做八股文,徒有才情,却无用武之地;出嫁后,先是指望丈夫考个举业,好“妻以夫贵”,梦想破灭后,又把全部心思倾注在儿子身上,希望能“母以子贵”。鲁小姐是八股文的受害者,也是施害者,她的迂腐继续戕害着下一代。她是无辜的,更是不幸的:既没有其他女子的悠闲嬉戏,也不能考取功名。鲁小姐试图走一条“花木兰”式的道路,但在那个时代却走不通,只是一个既可笑又可悲的形象。

沈琼枝是书中最具个性的女性,她的行为、才情让人耳目一新。当沈琼枝知道自己因受骗而要嫁给盐商为妾后,她随机应变,卷了财物,溜之大吉,有奇侠女子的作风。之后,她到南京卖诗文,刺绣,开始了自己赚钱的生活。当被人误会是暗门子时,她不卑不亢,打骂出手;她也同房主人娘子去烧香。遇到杜少卿后,得知杜娘子在南京,她才依封建礼节去拜访他,她和盐商的官司也是在一个赏识她的知县的帮助下才得以解决。沈琼枝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行事,敢于和盐商做抗争,她的行为已超出了同时代的男性。同时,她又恪守着封建礼节,同房主人娘子烧香、依礼拜访杜少卿等,她仍然生活在封建礼教的牢笼中。

在封建男权秩序下,她们除了做合乎规范的女性,只能做“伪男性”,或者另辟新路,做既脱离传统规定又拥有自我意识的“新女性”,后者每走出一步都非常不易。鲁小姐走的是前一条道路,但没能走通;沈琼枝走的是后一条路,没有先例,只能在黑暗中摸索前进,但每跨出一步都是伟大的。明清之时,妇女解放思潮开始出现,但也只局限于纲常上的批判,并不彻底,具有时代的局限性。

在形形色色的士子中间,《儒林外史》中点缀着这样一些女性,她们绝非若有若无:“在这部社会戏剧中,妇女是一群十分重要的人物。虽然她们人数甚少,但这一群经过选择的女性形象却组成了一个变化多姿的中国女性的画廊。”[5]有母亲、妻妾、妓女、“才女”,还有本文未论及的节妇、烈妇以及婢女、老妪等等。我们试图从她们的生活中找出一些她们自己的想法和思想,但答案却是:传统封建女教是她们的准则,主流的社会价值观是她们的价值观,偶有几个别出心裁的(如沈琼枝),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吴敬梓生活的时代是女性受压制最深的时代,历史上所有对女性的压迫都在这一时代重演。几千年的积淀压抑、箝制着她们的思想和灵魂,尽管也涌现着女性解放的思潮,但数千年的因循并不会轻易改变,直到今天,女性解放仍需要当代人的不断努力。

注释:

[1]林语堂:《轻风茗月品女人》,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页。

[2]汪受宽:《孝经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

[3][4]金景芳,吕绍纲:《周易全解》,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618页,第614页。

[5]夏志清:《中国古典小说史论》,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50页。

【篇5】关爱女性健康标语

女性地位是指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享有的威望和拥有与控制家庭或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权力。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女性地位大致来说经历了三个历史发展阶段:一是妇女相对受到男子的尊敬,即原始社会早期的妇女地位;二是男子至高无上,女子无权,即传统社会的妇女地位;三是男女平等,即现在和未来社会妇女的地位。原始社会,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女性地位远远高于男子,并且受到尊敬。到了封建社会,尤其是宋代理学的传播,禁欲思想成为主流,强调“三纲五常”,压抑妇女的地位,使女性逐渐成为男性的附庸,生活地位低下。现代,随着新思想的传播,男女平等日益成为主流思想,女性也重新开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独特地作用。

一、先秦时期

在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里,女性的地位并不算非常的低下,从某种意义上看,周王朝的古礼法中,还存有一丝母系氏族社会对女性的尊重意味。

母系氏族时期,主要从事采集果实,及简单的生活工具制作。女性天生的优势就充分发挥。而且在原始社会中,对于一个群族或一个部落而言,没有什么比繁衍生息,留传后代更为重要的事情了。所以女性成为社会活动的主角、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有父,在古人眼中,孩子的血统仅维持在母亲身上。更为劲爆的是在几百万年的时间内,人类完全不知道生育还需要男性!大家一致认为女性能够生育是一种很神奇的能力,认为是某种神秘的力量进入女性体内促成其生育,于是产生了大量的吃鸟蛋、踩巨人足迹而有孕的感生神话,这个时代的史前文物也只有女神没有男神,这是真正的女性的黄金时代。

中国人的姓氏最早可以追溯到所谓“上古八姓”,现在一般的看法是“姬、姜、姚、嬴、姒、妘、妫、妊”这八个姓,大家所熟知的周武王姬发、太公姜子牙、秦始皇嬴政的姓氏都在这八姓之中。而其他姓氏多半晚于这八个姓才出现,或者很多可以在这八个姓氏中找到产生的源头。这八个姓可以说是百家姓之祖,它们都可以追溯至母系氏族时期,且无一例外是女字旁或女字底。其实不必说这最古老的八个姓氏,就连姓氏的“姓”字本身也是女字旁。从神造人类到人有姓名,女性在人类文明发展初期的地位,仅仅从一个女字或女字旁就可见一斑。

继续沿着中国的历史发展轨迹来看,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的产生,这时男子先天的优势就显现出来。男子成了战争的主要力量。男子在战争中获得的俘虏变成奴隶,自己成为奴隶主,进入了父权时期。到了奴隶社会后期,为了巩固和强化男性的支配地位,便制定出了一系列宗法伦理的信条,女性地位更加全面低落。沦为男子的附庸。如《诗经》:“乃生男子,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弄之瓦。”男女从出生时便被定,女子生来就注定无法与男子享同等的权力。女子地位低下由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易经》上记载:“无悠遂,在中馈”。《易·家人》上又说:“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这些都是教导女性在家内只管干好家务事,绝对服从丈夫。可以看出,由于经济文化的发展,以男性为主导的国家统治的加强,女性在逐渐成为男性的附庸品,失去了原本还有的优势。随着周王朝的覆灭以及秦王朝对先秦文化的扫荡,自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 儒家思想成为了中国社会的正统思想,中国女性的地位开始直线下降。

 二、秦汉时期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夫妻地位几乎相等,“凡取妻出女之日,冬三月奎娄吉。以奎,夫爱妻;以娄,妻爱夫。”此处说明,秦时夫妻双方已有追求相亲、相爱、白头偕老的观念。同时,秦律规定,妇女有婚姻自主权,并保护合法的婚姻,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

汉初女子地位也并不低,儒家礼教的对女性的禁锢教条尚在初级阶段,馆陶公主随母姓为“窦太主”,汉武帝太子刘据随母姓为“卫太子”等。与此同时,汉代多有妇女封侯,得以拥有爵位和封邑的情形。如汉高祖刘邦封兄伯妻为阴安侯:吕后当政,封萧何夫人为郧侯……这些都体现了汉代女性在政治舞台上所拥有的极高筹码,具有相当的政治地位。

从经济角度来看,汉代妇女的较高地位是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及劳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所决定的。尤其是以丝绸为代表的纺织业更是以女性从业者为主流,如刘兰芝“鸡鸣入机织”“三日断五匹”,《陌上桑》的“罗敷善蚕桑,采桑城南隅”等著名的诗句充分证明了女性已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已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与此同时该时期也出现了不少以女性为户主的现象,证明女性拥有独立养活自己及家人的能力,更充分佐证了女性地位较高的事实。

在文化角度来看,汉代在中国的历史上是艺术大发展时期,文化上广开包容、兼收并蓄。妇女的参与文化活动逐渐活跃,出现了以唐山夫人、班婕好、班昭、徐淑和蔡琰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汉代女性文人,班昭和蔡琰等人的作品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在中国古代史中几乎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黄金时代”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三教并行的时代背景之下,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的规定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魏晋南北朝是一个民族与文化大融合的时期,讲求等级尊卑的传统儒家思想受到冲击.与此同时,士人婚姻关系与家族关系中的女性也深受这一切变化的影响。世人对这个时期中优秀女性的评定标准,女性在家庭中受到的教育方式与内容,以及她们在婚姻关系中所处的地位都相应地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女性在儒家传统规矩条框中找到了能展现自我的自由空间,世家大族间利益斗争给她们创造了一个表现智慧的平台。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许多书中都可以看出女性的地位的提高,如《晋书列女传》、《世说新语》等许多书中都有许多关于女性思想解放和社会地位提高的体现。

西晋统一全国后,礼教纲常曾在短时间内又有所抬头,对于孀妇改嫁问题,和东汉时的情形类似,官方意识形态中已经频繁赞扬守节的烈女,而民间改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当时由于玄学的兴起,儒学处在相对低潮的发展阶段:在家庭法领域,妇女的地位略有提高,东晋时甚至出现了以女休夫的情形。至于妇女再婚,也较为普遍,刘宋朝的公主普遍和驸马不和,纷纷被皇帝准许离婚再嫁。南方到了梁代以后,儒家礼教开始重新兴盛,在北方,即使是十六国和北魏初期的长期战乱时期,宣传妇女节义的论调始终不绝于耳。

 四、隋唐时期

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王朝最为繁盛和开放的朝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峰。在这个中国少有的"开放性"朝代,汉族是以汉族为父系、鲜卑为母系的新汉族,唐文化体现出来的便是一种无所畏惧、无所顾忌的兼容并包的大气派,生活在这一时期的女性地位自然不同于其他封建朝代的妇女。唐朝,女性有财产继承权,也有婚姻自主权。她们可以休夫,可以单独为户主,具有较为独立的经济地位,也可以改嫁,更有甚者改嫁了20多次。唐朝以前,女人出行要戴只漏出眼睛的帷帐纱帽,而到了唐朝,女子可穿男装或半露胸裙装,可以说是社会包容度很高了。唐朝女性在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发挥着作用。从登基制诰、号令天下的女皇帝,到设立幕府、干政决狱的女显贵,从挥翰作诗的女才子,到擅长丝竹管弦、轻歌曼舞、色艺皆佳的女艺人,无不表现女性地位的尊严的提高,妇女不仅可在公共场所骑马击毬,而且在婚姻离异方面拥有较多的自主权。

 五、宋元时期

许多人都以为宋朝是女性社会地位开始下降的时代,但考察历史,宋代女性的地位绝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低,甚至可能在历代王朝中,宋朝女性的地位是最高的。我们可以列举出一些指标来衡量、评判,比如女性的财产权、离婚的权利、改嫁的权利等等。宋代女性有没有财产继承权与财产处分权?

宋代家庭分家,按照当时的风俗与法律的规定,要分给女儿一部分财产,“在法: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这部分财产,通常叫作“奁产”,即以办嫁妆名义给予的财产。女儿所得的奁产,一般为兄弟所得的一半。因为法律与习惯法明确了女性的财产继承权,甚至出现了女子为争家产将兄弟告上法庭的事情,富贵人家的奁产是非常惊人的,如理宗朝时,一位姓郑的太师给女儿的奁产是“奁租五百亩、奁具一十万贯、缔姻五千贯”比较常见的奁产应该是十亩田上下。以后假如夫妻离婚,或者妻子改嫁,女方有权带走她的全部奁产。宋朝的法律也保护女性的这一权利。一旦发生奁产纠纷闹上法庭时,以前定亲时的“定帖”,妻子可以拿出来作为主张财产权的证明,这有点像现代的“婚前财产公证”。宋朝之后,女子就丧失了这种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了。元代《通制条格》收录的一条法令说:“今后应嫁妇人,不问生前离异,夫死寡居,但欲再适他人,其元(原)随嫁妆奁财产,并听前夫之家为主。”明律和清律都继承了这一立法精神,如《大明会典》和《大清律例》都明文规定:寡妇“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

如果我们以为古代只有丈夫单方面的“休妻”,而没有双方都同意的离婚,那就想错了。古代也有离婚,法律上叫作“和离”。在宋代,和离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妇女主动提出离婚的诉讼也不鲜见,以致宋人应俊感慨:“为妇人者,视夫家如过传舍,偶然而合,忽尔而离。”当时的女性并不会因为离异而受歧视。宋朝的法律也保护妇女主诉离婚的部分权利,丈夫若没有能力赡养妻子,妻子有权利离婚;“夫出外三年不归,听妻改嫁”,丈夫离家三年未归,妻子也有权利离婚;“被夫同居亲强奸,虽未成,而妻愿离者,听”,妻子被夫家亲属性侵犯,也有权利提出离婚。这是前所未有的法律对女性离婚权的承认。

北宋理学家程颐说过一句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许多人据此认为程朱理学压制女性改嫁的权利,进而推导出宋代妇女地位急转直下的结论。这里存在多重误解。程颐本人并不反对妇女再适,朱熹也不反对女子再嫁,他在《答李敬子余国秀》说:“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究程氏本意,“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并非对庶民的要求,而是强调士大夫的气节。

事实上,两宋时期,从士大夫家庭到百姓人家,妇女改嫁的事件俯拾皆是,甚至皇帝的妃子也有改嫁的,如宋光宗有个姓张的贵妃就“出嫁于民间”。宋史学者张邦炜先生说:“宋代妇女再嫁者不是极少,而是极多”;“宋代对于妇女改嫁绝非愈禁愈严,相反倒是限制愈来愈小,越放越宽。”

元代北方民族盛行兄死,嫂改嫁于弟的习俗。元代时,该习俗不但在进入中原的蒙古人中继续存在,还进入了汉族居民的生活之中。基于此,元中期以后,对于收嫂给予了逐渐严格的限制。而且,蒙古族风俗中还有一些其他的收继制度,像侄儿收养婶母、兄收养弟媳,因为和汉族传统礼教太不相容,不在汉族地区实行。

 六、明清时期

明清两代的社会风尚是中国封建社会最污浊、淫靡的历史时期。一方面,统治阶级大肆鼓吹程朱学说,甚至对之进行歪曲,最终引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女性裹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主政时期,到北宋中叶以后形成“三寸金莲”的崇拜,至晚清时期,以女子小脚为美的畸形女性美观念弥漫于全社会。明清时期对贞节观念的极端倡导,男子可以任意“休妻”、“出妻”,女子却只能忍受。同时,女子被“休”、被“出”,被认为是奇耻大辱,改嫁更是“丧失贞节”。尤其进入清朝以后,满人入关征服天下,全盘接受儒家正统思想,为了彰显他们统治的合理性,他们更加变本加厉的鼓吹礼教和规矩,从康熙开始,清朝的妇女所受的束缚越来越严重,贞节的含义变得十分偏狭,似乎成了一种宗教,非但夫死守节成了天理,未嫁夫死,也要尽节,偶为男子调戏也要寻死。总之,女子的生命紧紧维系在贞节上,稍有变故,就要以死全节。这一来,把对节妇烈女的崇尚推至极点。

而在这一时期,统治阶级的腐化堕落,市民阶层的肆意放浪,色情泛滥,纵欲成风。恶劣的社会风气上行下效。士大夫在公开场合大肆谈房帏秘事,不以为羞。明清时期的士大夫的色性观念已不重在对女性颜色、妆饰的观赏,而是沉溺于肉感快乐的暂时满足。男女之间的感情交融堕落为注重色情。儒家的重妇德、重贞节的观念与纵欲主义同时并存;压迫妇女的传统观念与尊重女性的进步思潮形成对立;贞节观念的加深与中国名妓的层出不穷形成了截然不同的对立。最终形成了一种近乎变态的贞节观,对这一时期的女性同胞们的迫害尤为至深。

明清时期对于女子的教育主要是父母所施的家庭教育,主要注重三纲五常的教育,培养女子的礼教观念,主要是服从男人,相夫教子为主要内容。当时的人们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不主张她们读书,害怕女子读一些败坏风俗的书籍,认为女子有了自己的思想便会离开深闺,增加对外界的好奇心,也就容易做出不符合礼教的行为,视为伤风败俗。

明清时期流行奴婢制度,贩卖人口合法化,使得女性的地位越加下降,奴婢则完全作为一种商品被任意买卖且不需要任何理由,奴婢作为封建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主人会说话的工具,既无独立的人格权又无独立的财产权。她们的身心承受着比妻和妾更大的折磨。

【篇6】关爱女性健康标语

 一、母系氏族女性受尊重:女子一把手

姚《说文解字》虞舜居姚虚因以为姓。姬《说文解字》黄帝居姬水以为姓。姜《说文解字》神农居姜水以为姓。嬴《说文解字》少昊氏之性。

这些姓氏彰显个性,见出中国女性地位的“原始”状态。最初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女性高于男性。今天看来它也是不平等的,缺乏人格独立,其实也是一种畸形关系。因此随着社会变更,社会关系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慢慢地这种畸形的关系也在变更,甚而至于变本加厉,封建观念和礼教的双重束缚使女性作为男人的附属物存在,变成了受侮辱,被损害,充赏赐的牺牲品。

 二、男权时代女性受歧视:男人一言堂

婪《说文解字》贪也从女林声。妨《说文解字》害也从女方声。嫌《说文解字》不平于心也,一曰也,从女兼声。妒《说文解字》女妒夫也从女户声。奸《说文解字》犯淫也从女从干,干亦声。妄《说文解字》乱也,从女亡声。嫖《说文解字》轻也……

这些汉字有的几乎跟女性无关,何以以“女”作偏旁呢?女性在封建社会父权、夫权的强权下,没有和男性对等的权利,有的只是“三纲五常”“女子无才便是德”“世上唯小女子难养也”“烈女节妇观”。她们“玉在椟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多少女性死于不白之冤,三千佳丽死于皇宫后院,到头来“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到头来“依旧风尘肮脏违心愿”,到头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在这种情况下女性哪有地位可言。最可怕是明成祖的办法,他把诸忠拿来剥皮,下油锅,把诸忠家中的女眷:母亲、妻妾、姊妹,乃至外甥媳妇一起罚到牧坊司当官妓,一个女子每一日要受二十余条汉子凌辱,被摧残致死的下谕:“吩咐抬出门去,着狗吃了,钦此。”

三、现代社会提倡男女平等:妇女半边天

社会制度的改革,冲击着中国封建制度和礼教,出现了从女性这方面所发出的致力于爱情婚姻平等愿望的“东方曙光”。淡忘了“男尊女卑”,“举案齐眉”也被抛进了历史的故纸堆,取而代之是的“互敬互爱”“志同道合”“同心同德”。“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澜珊处”中的“伊”“他”分别指女子,现在被女性特有的三人称“她”所取代。这个“她”字第一次在刘半农先生《教我如何不想她》里出现,就显示了她们这一群体的独特魅力。人世间除了男人之外就是女人,何苦要将她们打入冷宫呢,试问谁无母亲,谁的母亲又不是女性,谁的母亲又不是最纯洁,最伟大,最无私,最值得尊重的呢?

你读那《致橡树》“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生相依”的平等爱情;你看那公交车上电梯门口,衣冠楚楚的男人文质彬彬地微笑着伸出右手说:“LADYFIRST(女士优先);你听那人大会上我们的领导人的亲切称呼:“女士们,先生们”……中国女性的地位空前提高了,原来男女的地位是应该平等的。

关爱女性健康标语精选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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