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总结|乡镇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时间:2013-06-28  来源:工作方案  阅读:

乡镇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总结|乡镇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自身形象,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效能监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委办函〔2011〕6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农业固镇,工业壮镇,三产活镇,发展兴镇”的发展战略,大力弘扬“不怕困难,敢于胜利”的继光精神,用一年半的时间,在全镇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效能监察,切实解决当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广福镇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效能办,由镇效能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

四、专项监察内容

(一)开展 “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

从今年6月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在机关开展 “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各部门要对照市委提出的“四个一流”(强化一流的发展理念、保持一流的精神状态、锤炼一流的工作作风、创造一流的发展环境)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各部门要对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改变作风的情况开展自查,认真治理“慵、懒、散”和违法行政的问题。

(二)开展对收费项目的清理检查

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建立收费公告机制,杜绝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变为有偿服务或者通过中介机构、社团组织强制服务或搭车收费现象发生。定期不定期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纠问题,并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三)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再次进行清理。督促便民服务中心以及部门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2、对各部门“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部门多头受理、体外循环现象,真正落实“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收费、承诺办结”的“一站式”服务。

(四)进一步规范行业中介机构行为,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断增加其社会服务功能

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依据“法律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督”的原则,制定监管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中介机构明确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并进行公开承诺。依法查处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对政府优化发展环境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现有相关文件进行专项清理,不适应我镇优化发展环境的相关文件予以废除。进一步加强对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发展环境优惠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加强对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德阳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中江县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以及《德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江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规划审批、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收费处罚、政策依据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的公开情况。加强对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部门办事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

将重点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效能监察范畴,监督检查项目进展和业主、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爱师范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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