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心得体会学习新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时间:2021-05-25  来源:心得体会  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心得体会】学习新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1

2018年12月29日,新修订的《公务员法》通过审议,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公务员法》的实施对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意义重大。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由原来的18章107条调整为18章113条,增加6条,实质性修改49条,个别文字修改16条,条文顺序调整2条。通过学习新《公务员法》让我知道了激励与保障并行,监督与惩戒同在。我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的道德规范,高度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在享受国家给予的奖励待遇同时,也要做到心中有法,做事有度,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不做任何侵犯国家利益或者有损人民利益的事,时刻秉持着身为一名公务员所必需的良好原则和形象。

新《公务员法》将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公务员监督和公务员应当遵守的纪律等规定,同时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限制等规定,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从而更好地调动和激发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学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全面了解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在今后工作中要坚持谦虚谨慎的作风,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更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成为符合要求的国家公务员,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2

看完《公务员法》,觉得很受教益,增强了公务执法意识,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观念。现就法律“刚性约束”和责任方面谈下自己的体会:

公务员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中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综合法律,《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项空白,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增强公务员责任意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应该说我国对于违法的党政领导干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但是追究工作失职、领导失误等领导责任的法律制度尚未触犯法律,也不适用纪律处分时,往往难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这在客观上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空白,致使长期以来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

我国公务员队伍庞大,人数众多,如何对这支队伍进行科学管理,是公务员管理机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公务员法》的颁布,打破了公务员管理单一化的模式,创新分类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实行的是简单的职务分类,即只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之分。《公务员法》创新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它职位类别。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划分职位的类别,增设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职务,单设法官、检察官职务,有利于依据职位的特点进行更科学的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吸引科技人才,培育一支高素质公务员科技专家队伍。有了《公务员法》,公务员的职责也更加明确。

在公务员晋升及工资待遇上,《公务员法》也做了修改,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一个公务员,可以根据其能力、工龄、业务等因素,在职务上得到提升,如果没有空缺职务担任,在从事原工作的基础上,享受与应提升职务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即职级晋升。这样公务员即使没有职务的升迁,也可以通过职级晋升获得待遇的提高,调动了公务员的积极性。此外,对于消除公务员的“官本位”意识,防止贪污腐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3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旗帜鲜明地把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等一系列政治要求写入法中。明确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强化了公务员的政治属性。在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任用、考核、培训等重要环节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素质。这些修改和完善,集中体现了公务员政治性、先进性、示范性的要求,必将有力促进公务员队伍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公务员制度改革新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要求,改造非领导职务为职级,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体现持续激励,注重倾斜基层,这是公务员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完善。落实分类改革要求,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不同类别特点,进一步明确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要求,规范聘任管理。这些修改和完善,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要求。问题是制度变革的动力,也是改革发力的方向。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不作为、不担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明确规定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新增专项考核,规定公务员考核指标应当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设置;加强与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增加监督管理公务员方面的内容,增加禁止性纪律规定,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同时,加大激励保障政策供给,完善表彰奖励、申诉控告等制度。这些修改和完善,全面贯彻了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的要求,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的作风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4

身为一名年轻的基层工作者,要在学习中不断成长,不断进步,近日新公务员法正式亮相,应认真对比、认真学习,拓宽新视野,强化新意识,钻研新领域,常怀学习之心,坚持修身求知的渴望,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据报道,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习近平主席签发第二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法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作为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公务员法至今已走过13个年头,为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提供了基本依据,但随着时代发展,也逐渐出现了一系列不匹配、不完善的问题。

存在问题,完善问题。新法共做了70多处修改,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这意味着,“非领导职务”的表述将成为历史,代之以“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运行模式。

在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基础上,还新增了专项考核方式,规定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相关内容。加强考核结果的使用,明确“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此举打破了原先“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职级评定重要依据的导向也断了一些人熬年头、拼资历获取职级提升以及铁饭碗等等不正确的观念。

法律修订的背后体现了治国理政新观点的变化,体现了新时代背景下科学的思想战略,这将深化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随着社会的发展、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落实与修改,相信我们的公务员队伍会更加清正廉洁、更加高效透明、更加有公信力有亲和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也有了有力的保证。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5

《公务员法》自2006年施行以来,对提高我国公务员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我国公务员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务员制度运作环境的变化,我国公务员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公务员法的一些规定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由原来的18章107条调整为18章113条,增加6条,实质性修改49条,个别文字修改16条,条文顺序调整2条。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此次修订公务员法的鲜明特点,明确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在公务员选、育、管、用各环节强化政治素质要求,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为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新修订公务员法调整充实了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将现行公务员法第九章章名“惩戒”修改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有关加强公务员监督的规定;同时,围绕激励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新修订公务员法还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激励保障制度相关规定。纵观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内涵丰富全面、制度设计合理、彰显中国特色,必将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更有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

新公务员法自从严治吏开创了新局面,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是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新修订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第四款要求公务员不得有“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在强化公务员依法行使职权基础上,要求公务员更加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与此同时,新修订公务员法第五十条还规定“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新修订公务员法还强化了公务员队伍的事中管理、退出后续管理等方面纪律要求,第七十五条将公务员地域回避的主体扩大到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第一百零七条中对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离职后的从业限制作出了新的规定,这些举措有利于切断利益输送渠道,压缩权钱交易的空间。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6

最新的《公务员法》已经颁布,并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执行。新旧《公务员法》对比,最大的亮点,就是将原来只在县级及以下公务员中执行的“职级并行”政策,扩大到了所有的公务员群体和参公人员群体。同时,取消了办事员和副主任科员的设置,将公务员职级划分为四等十二级,从科员一二级,到四级主任科员、四级调研员、二级巡视员。

新公务员法实施后,我觉得对公务员会有以下影响

一、删除了“非领导职务”,实行职务系列与职级系列并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打破了公务员仅靠职务晋升实现待遇提升的唯一通道。受益群体为年轻公务员,原本公务员在晋升容易碰到天花板,现在畅通了这一渠道,激发了更多公务员的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

二、公务员干满三十年可以申请退休。公务员的收入逐步规范化,级别之间的待遇会逐步缩小。这项政策的主要受益人群为较早参加工作的同志,因此参加工作越早的公务员,越可以尽早的享受天伦之乐,特别是公务员职业常态化以后,公务员的收入基本逐步规范,级别之间的待遇会逐步缩小,大家往往会看淡一些东西,也会把家庭生活看的非常重要。

三、基层公务员的待遇将会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基层工作公务员,现在的待遇和工作量不成正比。此次《公务员法》的修订实施后,待遇将会有较大的提高。并且提高的幅度将会较大,各种津补贴和养老金政策会进一步落实,标准都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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