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步走活动方案2018]2018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时间:2021-04-17  来源:活动方案  阅读:

[健步走活动方案2018]2018年“质量月”活动方案3篇

全市2018年“质量月”活动方案1

现将市质监局等3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xx质监发〔2018〕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质量宣传活动

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次“质量月”活动方案,切实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质量责任,动员在建项目在施工现场悬挂张贴“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设置工程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营造活动氛围。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以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学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形成“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质量月活动氛围,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

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使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开展监督执法检查,提升质量监督效能

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围绕今年“质量月”主题,对本地区在建工程质量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混凝土试件管理、建筑防水施工、预拌商品砂浆推广、建筑产业化和钢筋加工配送等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通过执法监督检查,找到工作薄弱环节,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工程参建各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重视总结工作,巩固提升活动成果

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质量月”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高活动成果,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质量月”活动期间,每周至少报送一篇“质量月”活动简报或信息至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住房和建设局2018年“质量月”活动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8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建建〔2018〕 号)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2018年“质量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采用各类学习、专题讲座和技术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建设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管理意识。

二、切实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根据省、市今年相关工作要求,稳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发挥样板引路作用,开展经验交流,重点探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和成效等内容,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水平,提升工程质量。

三、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区质监站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6年版)》(xx建〔2016〕1号)要求,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按照《泉州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总结我区提升行动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常态化治理,精品工程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不断提升我区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四、开展建筑用砂治理专项行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18〕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海砂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x建建〔2018〕18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用砂质量管理的通知》(xx建建〔2018〕24号)等文件要求,区质监站要结合“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区建筑用砂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预拌混凝土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凡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建筑用砂不得在建筑工程中使用,有效确保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

2018年质监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3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x市监质〔2018〕x号)以及《xx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8年xx质监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质监办发[2018]x号)的精神,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有效的开展“质量月”活动,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全市质监系统要紧紧围绕“加强市场监管 建设质量强国”的活动主题,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开展质量月各项活动,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活动重点内容

 

(一)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

1.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思想和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质量监管、质量提升的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弘扬一批质量提升典型,曝光一批质量违法案件。

2.开展“质量月”现场活动。各(县)市质监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等质量主题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和质量投诉举报受理等现场活动。

3.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实验室开放日”、“有机宣传周”、“服务认证体验周”、“阳光纤检”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1.开展学生服产品及床上用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以“保证学生服产品及床上用品质量安全”为主题,在9月开学期间,开展打击制售劣质学生服产品及床上用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2.开展重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开展电动自行车等日常消费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发布质量抽检结果,公开处罚结果。

3.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企业信用监管。组织人员深入一线,聚焦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关键风险点,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开展全市范围木材加工企业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人民群众把好安全关。

4.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部门联合专项监督检查。

(三)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1.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出台我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方案。

2.扎实推进以“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为主题的“双零”行动和以“百个产业聚集区,百种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为主题的“双百”行动,深入开展质量比对诊断,大力实施质量攻关,帮助企业解决质量难题。

3.抓好30家标杆龙头企业的帮扶。每个县(市、区)各负责6家企业的帮扶。

4. 选择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生产基地、桥圩工贸科技创业园、桂平运动服装生产基地、覃塘区石卡产业园、平南县临江工业园等5个产业集聚区作为质量提升重点培育对象,积极培育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

5. 建设xx产品质量安全咨询服务站、平南县水泥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桥圩羽绒服务平台、覃塘新能源汽车检测中心服务站、桂平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站服务站等5个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

6.抓好人造板、电线电缆、钢筋、水泥、电动自行车、橡胶制品、松脂林化产品、茧丝绸、纸制品、食品相关产品等10类消费品的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

(四)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为质量监管和提升提供支撑

1.开展“优化计量 提质增效”活动。聚焦企业在质量控制、分析测试、仪器仪表检定校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计量难点和痛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为中小企业实施计量精准施“测”服务。

2.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选取辖区龙头企业试点开展企业实施标准与先进标准的比对分析,找准质量和标准差距开展达标活动,加大对参与达标中小企业服务力度,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化水平。

3.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换版”活动。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作为促进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大力推动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换版,促进全市质量认证证书数、认证企业数量双增长,积极推动有机产品,低碳产品等自愿性产品认证。

4.提高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能力。推进xx新能源电动车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策划和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活动方案分工安排,将“质量月”各项活动内容落到实处。

(二)体现活动的特色。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是“质量月”活动的特色。各部门要从群众需要出发,服务民生,开展现场咨询、免费检测活动,加强质量安全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群众办实事,使“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

(三)加强宣传报道。活动期间,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各部门要做好“质量月”活动总结,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市局质量科。联系人:何xx,xx,电子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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